「太魯閣號49死」李義祥遭推倒下跪道歉 罹難者家屬:忍9個月了

記者林彥臣/綜合報導

在去年4月2日造成「太魯閣號事件」49死、200多人輕重傷的主嫌李義祥與越南移工華文好,2人羈押期滿9個月依法交保,但是才剛完成交保手續,正要步出法院大門,就有罹難者家屬因為氣憤難耐,當場把李義祥推倒,讓他只能在法院門口向家屬下跪道歉。有罹難者家屬表示,已經忍了9個月了,才會出手推他。

▲▼左為李義祥右為華文好。(圖/記者陳以昇攝)

▲李義祥(左)與越南移工華文好,已羈押期滿交保。(圖/記者陳以昇攝)

▲▼「太魯閣號49死」李義祥遭推倒下跪道歉。(圖/記者柯政誟翻攝)

▲▼「太魯閣號49死」李義祥遭推倒下跪道歉。(圖/記者柯政誟翻攝)

在太魯閣事件中,年紀最小的罹難者年僅4歲,當時是被姑姑抱著,2人雙雙罹難。家屬陳先生表示,已經忍了9個月,才會很冷靜的出手推倒他。

▲▼太魯閣號「第6節車廂」吊出來了。(圖/記者張君豪翻攝)

▲太魯閣號造成49人死亡、200多人受傷。(圖/記者張君豪翻攝)

法官諭知李義祥具保60萬元、限制住居、限制出境出海,並佩掛電子腳鐐8個月防逃;華文好責付由台、越雙方派員專人管理,同樣得佩掛電子腳鐐8個月防逃。

▲▼「太魯閣號49死」李義祥遭推倒下跪道歉。(圖/記者柯政誟翻攝)

《刑事訴訟法》第108條第1項規定審判中羈押的期限是3個月,每次延押期限2個月,刑期小於10年的非重罪最多延押3次。花蓮地院表示,被告李義祥、華文好審判中已經羈押9個月,羈押期限已滿,法官依法只能釋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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