亞洲首個同志「無血緣收養家庭」登記!揭開同婚專法不平等

▲▼全台第一對同志無血緣收養家庭登記,圍爸喵爸開心取得孩子有兩個爸爸的新身分證。(圖/彩虹平權大平台)

▲全台第一對同志無血緣收養家庭完成登記!(圖/彩虹平權大平台)

記者林育綾/台北報導

高雄男同志圍圍和喵喵歷經3年,向法院聲請收養無血緣女兒肉肉終於獲准,在今(13)日完成登記,成為全台也是全亞洲第一個同志共同收養無血緣子女的家庭!此案例揭開同婚專法的不平等,同性伴侶在同婚通過後,不僅無法共同收養孩子,也無法收養配偶於結婚前已收養的孩子,後續還是要透過修法,才能有全面的法律效力。

▲▼全台第一對同志無血緣收養家庭登記,圍爸喵爸開心取得孩子有兩個爸爸的新身分證。(圖/彩虹平權大平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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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台第一對同志無血緣收養家庭登記。(圖/彩虹平權大平台)

由於我國法規可讓異性戀夫妻、單身者收養無血緣子女,卻無法讓同性伴侶收養,圍圍在2019年1月收養一名5個月大的女嬰「肉肉」,不過礙於法鍋「司法院釋字第748號解釋施行法」,同性伴侶只能收養其中一方的「親生子女」,卻無法共同收養「無血緣子女」,導致同志配偶中有一方,就算結婚且擔任孩子的家長,跟孩子仍然是「法律上的陌生人」。

三團體「彩虹平權大平台」、「同志熱線」、「同志家庭權益促進會」自同婚通過後持續合作,倡議修法,也在2021年籌組律師團,協助3組同志收養家庭向各地法院提起訴訟,終於在12月接到全台灣第一個准許同志家庭無血緣收養的法院裁定。

裁定確定後,大平台積極與政府部門持續溝通,希望確認全台第一對同志收養家庭圍爸和喵爸能夠順利登記,取得兩個爸爸的戶口名簿,讓維護子女最佳利益的裁定意旨,在行政端也可以得到貫徹。後續也在台北市民政局藍世聰局長、信義戶政人員全力協助下,全台第一組同志收養家庭登記完成,當事人得以順利日依照戶籍法與確定裁定,換發新的戶口名簿及孩子的身分證。

▲▼全台第一對同志無血緣收養家庭登記,圍爸喵爸開心取得孩子有兩個爸爸的新身分證。(圖/彩虹平權大平台)

▲全台第一對同志無血緣收養家庭登記,圍爸喵爸開心取得孩子有兩個爸爸的新身分證。(圖/彩虹平權大平台)

當事人喵爸說,出門前有特別跟孩子說,今天要登記成為她法律上的爸爸,而孩子告訴跟他,「你本來就是我爸爸啊!」讓他聽了也很心酸,連孩子都懂的是,大人為何不懂?「為什麼我一樣繳稅、努力生活,在法律上還要受到不平等的待遇?」

喵爸也提到,身邊還有其他無血緣收養的家庭,還在等釋憲,很希望同志收養家庭可以獲得平等待遇。而圍爸說,「我們是因為愛而在一起的一家人」,跟喵爸交往到現在超過16年,走過漫長的收養程序,才有辦法收養到孩子,卻在法律上只有「單親」。

還有很多跟他們一樣的同志收養家庭,被迫在孩子跟配偶只能二選一,若先選了孩子就不能結婚,若結了婚,就必須考慮離婚才能收養小孩,「希望早一點修法,讓後面的同志收養家庭不用再和我們一樣辛苦。」

▲▼全台第一對同志無血緣收養家庭登記,圍爸喵爸開心取得孩子有兩個爸爸的新身分證。(圖/彩虹平權大平台)

▲此次裁定的效果只在這個案件裡成立,後續還是需要透過修法,才能有全面的法律效力。(圖/彩虹平權大平台)

接受團體及當事人委託的律師林子琳表示,第一次跟當事人視訊碰面的時候,她跟當事人說,案件一路打到最,後可能會到孩子都上小學了還在進行;意外的是碰到了非常勇敢且友善的司法事務官,她感謝他秉持收養事件正確的法律價值,優先考量子女最佳利益,根據兒童權利公約、國內兒少相關法律規定,還有社工多次訪視評估報告,勇敢做出「准予收養」的裁定。

不過林子琳也說,遺憾的是,這個裁定的效果只在這個案件裡成立,不會拘束其他司法及行政機關,「後續還是需要透過修法,才能有全面的法律效力。」

台灣同志諮詢熱線協會副秘書長彭治鏐提到,全台灣第一對同志收養家庭取得的戶口名簿,仍與異性戀收養家庭不同,異性配偶收養無血緣子女,在戶口名簿及身分證上並不會特別加註「養」字,但同性配偶收養卻不一樣,內政部堅持同性配偶的收養須加註「養」字,從同婚通過至今,民間團體表達過多次建議,仍未有調整。

呼籲內政部應儘速修正現行戶政系統,若在異性配偶收養案件中因顧慮收養人與被收養人感受,於相關身分證件中不呈現「養」親字樣,在同性配偶的收養案件中,應該也要維持「收養等同親生」的考慮,將目前的「養」字移除,並對於全台戶政系統更積極地進行性別平等的系統性檢視及相關培訓,才能真正讓多元包容在行政上落實、讓人民有感。

▲▼全台第一對同志無血緣收養家庭登記,圍爸喵爸開心取得孩子有兩個爸爸的新身分證。(圖/彩虹平權大平台)

▲全台第一對同志無血緣收養家庭登記,圍爸喵爸開心取得孩子有兩個爸爸的新身分證。(圖/彩虹平權大平台)

大平台補充,目前不平等的同婚專法,讓同性伴侶們在同婚通過後不僅無法共同收養孩子,也無法收養配偶於結婚前已收養的孩子,導致許多同志家庭的孩子們仍面臨著「實質雙親,法律上卻被迫單親」的處境,使同志收養家庭的日常生活小至遷徙、就學,大到保險、醫療決定,都碰到許多阻礙。更不用說,萬一有親權的家長意外離世,另一方因為沒有「法律上的身分」,孩子可能得離開這個家、再次被安置或出養,剝奪孩子在熟悉環境中穩定成長的權利,嚴重危及孩子的最佳利益。

同婚專法第20條修正案,立法院已在2020年12月一讀,然而法務部身為同婚專法的主責機關,至今尚未提出對案進行實質討論。同志家庭權益促進會秘書長黎璿萍表示,自2019年通過同婚專法的3年來,民間團體、行政院性平委員、國際人權公約審查,多次透過各種機會詢問法務部同志無血緣收養修法的研擬進度,法務部每一次僅回覆「研擬中」,遲至2020年底立法院已有修法版本,法務部仍無法回應何時會研擬完成,「同志家庭收養子女的權利還要再研擬多久?同志收養家庭的子女權益保障,不應該因為行政部會的怠惰而持續懸而未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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