桃園男積欠罰款稅款14萬 執行署祭出這招讓他立刻掏錢繳清

▲法務部行政執行署桃園分署前拖欠規費、罰款的張男住處欲拖吊其所有賓士車。(圖/桃園分署提供)

▲法務部行政執行署桃園分署前拖欠規費、罰款的張男住處欲拖吊其所有賓士車。(圖/桃園分署提供)

記者楊熾興/桃園報導

桃園市張姓男子積欠包含未依規定變換車道、逾期未繳汽機車燃料使用費、闖紅燈、超速等各式各樣169筆交通罰鍰,以及高速公路通行費233筆,與其他債款總金額達14萬4千餘元。法務部行政執行署桃園分署10日準備查封張男的賓士車拍賣抵繳欠款,張男果然當場繳清所欠罰鍰與款項。

▲為了所有賓士車不被拖吊,當場繳清所有規費和罰款。(圖/桃園分署提供)

▲為了所有賓士愛車不被拖吊,當場繳清所有規費和罰款。(圖/桃園分署提供)

張姓男子名下有三輛汽車、一部摩托車,積欠自105年迄今之ETC通行費、各式交通罰鍰,拒不繳納。經交通部高速公路局中區養護工程分局與桃園市政府交通事件裁決處移送桃園分署執行。桃園分署多次催繳,張男均置之不理,遂於今日派執行人員至張男停放住處地下停車場的賓士車,準備查封之際,張男母親出現,並趕緊通知兒子到場,經執行人員告知今日將依法查封拖吊車輛,並與張男周旋數小時後,張男為了愛車當場繳清所欠罰鍰與費用。

桃園分署呼籲欠繳路邊停車費、ETC通行費與交通罰鍰的義務人,收到繳款通知後,應主動於繳款期限內自行繳納,勿持有僥倖心理,否則將被移送強制執行扣押存款、扣押薪資。桃園分署更將秉持一貫落實公權力之態度及依法執行之堅定立場,持續且積極督促義務人清繳欠款,以維護國家債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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