陸禁台灣2家石斑魚進口 陸委會:有提前通報「符合防檢疫慣例」

▲▼2019年5月2日,海南瓊海,長坡鎮歐村村的養殖戶在捕撈石斑魚。(圖/CFP)

▲養殖石斑魚。(示意圖/CFP)

記者蔡紹堅/台北報導

大陸官媒《新華社》6日報導,大陸海關總署去年12月30日通報,從台灣兩間養殖場的活石斑魚體內驗出兩種禁用藥,已經暫停進口兩間養殖場的產品,並加強對其它台灣養殖企業的檢疫。對此,陸委會表示,陸方曾先通報我方,才在官網發出警示通報,符合一般防檢疫作法及慣例。

《新華社》報導提到,大陸海關總署已從去年12月30日暫停受理來自台灣王志義養殖場和戴兆鐘養殖場的活魚報關,並對台灣其它養殖企業輸大陸活魚按照布控指令加強檢驗檢疫。

根據大陸海關總署的通報,廈門海關從台灣輸大陸活石斑魚中檢出禁用藥隱性孔雀石綠和隱性結晶紫,為保障大陸消費者安全,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食品安全法》及其實施條例、《進境水生動物檢驗檢疫監督管理辦法》和《出入境檢驗檢疫風險預警及快速反應管理規定》等相關規定,發出加強台灣輸大陸活魚檢驗檢疫的警示通報。

對此,陸委會表示,陸方已於去年12月27日透過「海峽兩岸農產品檢疫檢驗合作協議」平台通報我方防檢局,「其廈門海關從台灣輸往中國大陸的活石斑魚中,檢出禁用藥及藥檢超標,請我方暫停檢出禁用藥物的養殖場輸出大陸,並請我方展開調查及回復。」

陸委會強調,陸方通報我方後,於12月30日在其官網發布警示通報,尙符合一般防檢疫的做法及慣例。

陸委會還說,本案主管機關(漁業署)已進行相關處理,並將由雙方協議聯繫窗口續作聯繫及溝通。

▼陸委會副主委、發言人邱垂正。(圖/記者蔡紹堅攝)

▲▼陸委會副主委、發言人邱垂正。(圖/記者蔡紹堅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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