陳明清/吳宗憲求「從重量刑」 鹿希派「初犯」免刑事審判

我們想讓你知道…建議吳宗憲先生還是好好跟兒子談談,如果真的有不良嗜好,就早日戒除,以免影響到後續演藝生涯。

● 陳明清/律師、數位女力聯盟常務監事

吳宗憲兒子鹿希派(本名吳睿軒),依據新聞報導,於26日凌晨在信義區夜店外抽菸被巡邏警員發現有濃厚大麻味道,經盤查後發現是大麻捲菸,因而遭到逮捕。

同日台北地檢署以10萬元諭令交保,期間吳宗憲先生在臉書上表示「子不教,父之過」,希望法官能夠從重量刑。

 

▲鹿希派(本名吳睿軒)因吸食毒品,以10萬交保。其父吳宗憲在臉書痛斥兒子並要求重判。(圖/記者黃彥傑攝)

然而,依據我國現行法律,吳睿軒真的會遭法院從重量刑嗎?以下簡易分析我國法律規定。

我國針對吸食毒品之規定,一般係依據「毒品危害防制條例」第10條規定處罰,如果吸食二級毒品,得處最重三年以下有期徒刑,然而依據「毒品危害防制條例」第20條規定,如果係第一次吸食毒品,而無其他販賣、製造、運輸等問題,一般有兩種處理方式:

(一)由檢察官向法院聲請裁定觀察、勒戒,一般兩個月以內只要沒有繼續吸食的傾向就可以放出來,之後再由檢察官給予不起訴處分,本件就沒有事情了,也不會留有刑事前科。

(二)向檢察官聲請自費戒癮治療,也就是如果不想受觀察、勒戒(因為實際等於被關),就向檢察官請求能夠自費到醫院做治療,之後檢察官就會給予緩起訴處分。

由上可知,如果是第一次吸食二級以上毒品,基本上依據現行法律規定,就是以觀察、勒戒或戒癮治療的方式去做處理。因此吳睿軒根本不會受到刑事追訴審判,也就不會有吳宗憲先生說「希望法院從重量刑」之說詞。

建議吳宗憲先生還是好好跟兒子談談,如果真的有不良嗜好,就早日戒除,以免影響到後續演藝生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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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文獲授權,轉載自「蘋果新聞網」,原標題【吳宗憲盼法官對鹿希派「從重量刑」可能嗎?律師這麼說】,以上言論不代表本網立場。歡迎投書《雲論》讓優質好文被更多人看見,請寄editor88@ettoday.net,或點此投稿,本網保有文字刪修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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