屏東警方逮捕偷車賊 全憑他大膽放在機車置物箱裡面的這個東西

▲潮州警方將棄物箱內長褲做DNA比對找到竊賊            。(圖/記者陳崑福翻攝,以下同)

▲潮州警方將贓車棄物箱內長褲採證做DNA比對找到竊賊 。(圖/記者陳崑福翻攝,以下同)

記者陳崑福/屏東報導

屏東縣潮州警方今年5月間找到一台失竊機車,內有一條長褲,經詢問車主及使用人,均非其所有,經採證後送往刑事局做DNA微物跡證比對,與有毒品及竊盜前科的洪姓姓男子吻合,傳喚他到案,讓他百口莫辯,訊後依竊盜罪嫌送辦。

▲潮州警方將棄物箱內長褲做DNA比對找到竊賊            。(圖/記者陳崑福翻攝,以下同)

▲潮州警方將棄物箱內長褲做DNA比對找到竊賊            。(圖/記者陳崑福翻攝,以下同)

潮州警分局光華所警員劉聰明、許宏州及林建鑫於2021年5月19日,在潮州鎮文化路段發現一台重機車,外觀佈滿灰塵疑似遭竊後棄置於路旁,經員警輸入M-POLICE查詢果然為2020年2月間通報失竊,依規定移置駐地由偵查隊鑑識警務員蕭大漢採證。

▲潮州警方將棄物箱內長褲做DNA比對找到竊賊            。(圖/記者陳崑福翻攝,以下同)

勘查時發現置物箱內一件可疑的長褲,經被害人確認非其衣物後,蕭警務員依經驗判斷應為嫌犯之衣物,立即採集長褲內微物跡證送交刑事警察局鑑定,微物跡證的比對結果於11月份出爐,與洪姓男子(24歲)吻合,傳喚他到案說明,讓他無法可說,坦承偷車後棄置該處,訊後依法送辦。

警方表示,微物跡證是連結刑案的利器,經由鑑識員警仔細於犯罪現場採集很小的可疑構造跡證,包括基因、精液、血液、唾液等,再經刑事警察局的鑑識中心DNA資料庫進行比對,未來取得的證物與結果,將資源建置資料庫共享。

潮州分局長黃國源表示,靠著鑑識科技,警方不放過任何蛛絲馬跡,透過這犯罪者可能忽略之處,鑑識往往是鎖定嫌犯、鞏固事證的最佳利器,作姦犯科的人,切莫心存僥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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