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犯罪紀錄+車上有球棒」要標記 羅友志嗆:還要拗?笨到家!

▲第二場公投綁大選公投意見發表會,反方代表徐國勇戴「四個不同意」口罩。(圖/記者林敬旻攝)

▲徐國勇。(資料照/記者林敬旻攝)

記者蔡文鈴/綜合報導

國內近期發生多起鬥毆事件,令民眾心生恐懼。內政部長徐國勇則表示,將對車上有放球棒者會標註引發議論,事後解釋針對有犯罪紀錄者車上有放球棒會註記。對此,資深媒體人羅友志在臉書痛批,此項規範是「笨到家」。

對於內政部新規範,羅友志說,有「犯罪紀錄者」早就要標記,「關球棒屁事?還要拗?人家是hot到家,你是笨到家!」

徐國勇日前表示,鑑於近期全台發生數起街頭暴力鬥毆事件,引發民眾對人身安全憂慮,將責成警政署在警員行動載具增列「球棒」註記,未來只要民眾持球棒等兇器參加聚眾鬥毆,個人資料都會被增列註記。

有民眾則質疑,此項規範是否限縮個人自由;徐國勇解釋,唯有當警方臨檢發現車內有刀械、球棒、或其他危險物品,且攜帶者有暴力、詐欺、地下錢莊、幫派組織背景者,警方才會予以註記,對於一般民眾進行運動等並不會註記,請民眾不用擔心。

內政部強調,當警方依法臨檢時,針對「曾有」暴力犯罪、幫派組織犯罪紀錄者,若發現其車內有刀械、球棒或其他危險物品,將於增設的載具欄位建檔註記。

▼羅友志發文狠酸內政部新規定。(圖/翻攝羅友志臉書)

▲▼羅友志發文狠酸內政部新規定。(圖/翻攝羅友志臉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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