超商店員遇刺》李俊宏/國家與雇主負起「這七點」維護超商職安

我們想讓你知道…從知道到足以應對,別讓這些年輕人在毫無準備的狀況下,暴露於因勸導口罩而被攻擊的可能,應該是雇主與國家社會的共同責任。

● 李俊宏/嘉南療養院成癮暨司法精神科主任

今日(11/21)台灣發生了超商店員因勸導戴口罩,而遭刺死的新聞,這已經不是第一例因勸導戴口罩而受爆的案件。這類問題,早在去年,美國或其他國家就有類似的案例,也曾有因勸導戴口罩而遭刺傷、刺死、槍擊的例子。

超商店員福利與責任不成比例

坦白說,台灣的超商店員,除了一般的商業服務外,公共業務、衛生勸導、國家政策都仰賴超商協助,承擔了過多的責任,然則對於相關的安全訓練與支援,福利與保障並沒有對應的提升。

▲超商店員遭刺死,喚起社會對該工作業務繁重,且缺乏福利與保障的反思。(圖/記者陳以昇攝)

依據國外去年的專家,針對因勸導產生衝突事件提供的相關指引,筆者對職場安全與暴力防範有幾項建議,台灣應該更嚴肅來面對,並且參考調整。

(1)公眾宣導很重要,應該更落實:針對配合戴口罩的重要性,與可能產生的後果,除了政府的媒體宣導外,超商也應該投入更多宣導資源,也要有合適的單張公告便於說明,包括可能有的法律後果。

(2)不該對暴力行為過度疾病化:誠然某些精神疾病可能產生攻擊行為,但這必須要經過醫療專業評估,過度或過早將暴力行為疾病化,反而會導致肇事者輕忽該有的法律責任,應以執法處理為優先。

(3)員工教育訓練與演練:員工訓練是重要的,除了必須有標準化的安全指引外,更應該定期演練,搭配角色扮演,以確認員工都能熟悉相關技巧,鼓勵全員參與,定期查核,給予獎勵,以形成安全的職場文化。

(4)清楚民間單位的責任與界線:超商能做的是勸告,但並沒有強制執行的公權力,也不能開罰,當顧客無法配合時,和緩地說明立場「這是國家防疫以及公司的規定,並不是針對您」,若顧客堅持不戴,後續應該要交給國家處理,例如將影音檔案交給衛生單位開罰,避免第一線直接面對衝突。

(5)盡量避免與顧客爭辯,以免衝突升溫:很多的衝突都是因為爭辯而升溫,有些顧客可能因為政治立場、酗酒吸毒、人格慣性,乃至於某些並未接受良好治療的疾病狀態而好爭辯。一旦發現對方因爭辯而升溫,要仔細評估風險,保護自己。

▲作者指出,超商老闆要提供員工訓練,讓店員能夠學習判斷情狀,避免和顧客衝突升溫。(圖/記者沈繼昌翻攝)

(6)系統性的後勤支援,執法單位做為後盾:一旦爭辯衍生為衝突,甚至是口出威脅或企圖攻擊,必要時要通報警方協助,而警網也應該針對此類事件有因應的對策。

(7)對於員工的協助方案,應該更完善:在受害員工部分,雇主應該善盡其責任,除了聘請律師為其主張相關的法定權益以外,其所需要的醫療與家庭扶助,應該也要提供幫忙,甚至需要考慮針對夜班等高風險時段給予額外津貼或保險。

負起責任 改善受雇店員處境

當然,針對員工訓練的部分,也包括盡量別打斷顧客對於口罩命令的抱怨、注意自己語言與非語言的內容,注意對方語言與非語言的風險訊號,面對憤怒的顧客時必須要有阻隔物,確保自己離開的路線,也確定顧客不會因為誤解你企圖攔阻而暴起攻擊。從知道到足以應對,別讓這些年輕人在毫無準備的狀況下,暴露於因勸導口罩而被攻擊的可能,應該是雇主與國家社會的共同責任。

從去年到今年,已經有多起類似案件上了媒體,精神疾病為攻擊要因的仍在少數,而其他未到嚴重傷害的黑數應該更多,與其說這是醫療問題,職場安全與治安更值得我們關注。希望,真的能落實超商的安全維護,不再有類似案件的發生。

熱門點閱》

►超商店員遇刺》吳崑玉/會動搖國本的 通常都是大人們忽略的小事

►張琬平/「性私密影片犯罪」草案倉促提出 外流危害被忽略!

►陳政宏/大人與小孩 都必須學習接受失去的悲傷

►梁耀鑌/違背司改初心! 認知差異讓審理結果「初一十五不一樣」

● 本文獲作者授權,轉載自「李俊宏」臉書,以上言論不代表本網立場。歡迎投書《雲論》讓優質好文被更多人看見,請寄editor88@ettoday.net,本網保有文字刪修權。

分享給朋友:

讀者迴響

關注我們

回到最上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