陳同佳律師7次致電刑事局談投案 被回「不用再打來」

▲▼陳同佳10月23日刑滿出獄。(圖/路透)

▲陳同佳獲釋近2年尚未來台投案。(圖/路透社)

圖文/香港01

陳同佳出獄近兩年仍未赴台灣自首,死者潘曉穎母親邀請陳同佳、保安局局長鄧炳強等人今早(20日)在政府總部外「公開對質」,最終無人應約。潘母發言時批評陳同佳未有致電台灣投案電話,又質疑協助陳的牧師管浩鳴是否「對得住良心」。

《香港01》取得一份陳同佳代表律師的刑事陳報狀,當中提到台灣律師去年10月曾與陸委會指定「單一窗口」,即內政部刑事警察局鄭富禛股長聯繫,表明陳同佳希望盡速來台自首,起初雙方會面融洽,已觸及申辦簽證、乘坐班機等細節,但之後事情急轉直下,陳同佳律師期間7次以電話與鄭股長聯繫,惟內政部卻對外否認陳同佳有接洽「單一窗口」。

▼港女命案死者潘曉穎的母親邀陳同佳當面對質。(圖/路透社)

▲▼港女命案死者潘曉穎母親邀嫌犯陳同佳對質。(圖/路透社)

刑事陳報狀向台灣士林地檢署發出,當中提到陳同佳為貫徹赴台投案決心,告知律師將於10月21日直接致電「單一窗口」詢問投案事宜,鄭股長起初口頭答允接聽,但當晚又傳簡訊告知「長官指示」,必須由台、港政府先談好,「才有陳嫌來台入境問題」,又稱「請當事人不用再打電話和刑事局窗口聯繫。」

陳報狀指,台、港政府協商是否有成果,非一介平民陳同佳所能與聞置喙,希望地檢署勿誤解陳同佳故意消極不作為,誤解並無自首投案意願。

▼陳同佳在台灣旅遊時殺害同行女友潘曉穎,並棄屍捷運站旁草叢。(圖/翻攝自當事人臉書)

▲潘曉穎被男友陳同佳殺害。(圖/翻攝自當事人臉書)

陳報狀又附上律師與「單一窗口」鄭富禛股長對話截圖,當中提到港府須務實回應司法互助請求,要求當事人不要再打電話與窗口聯絡,「因為委任律師已遞件,地檢署也已收件,就應進入雙方政府協商階段;當事人等候協商結果即可。」

管浩鳴今日(20日)表示,上述文件清楚說明陳同佳回台自首意願,律師曾多次致電「單一窗口」,惟「單一窗口」請同佳不用打電話聯絡,至今等了一年仍未獲回覆。

▼陳同佳案刑事陳報狀及單一窗口回覆簡訊。(圖/香港01)

▲▼陳同佳案刑事陳報狀。(圖/香港01,勿用)

▲▼陳同佳案刑事陳報狀。(圖/香港01,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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