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供12.5萬戶1年使用!桃園太陽能發電4.4億度 北部縣市最高

▲桃園發展太陽能發電,累計裝置容量北部縣市最高。(圖/市府提供)

▲市長鄭文燦表示,桃園發展太陽能發電,累計裝置容量北部縣市最高。(圖/市府提供)

記者楊淑媛/桃園報導

桃園市政府經發局透過建立用電大戶單一服務窗口、全國首創補助儲能設備、協助企業導入太陽光電自發自用商業模式、提升企業端電源管理、綠電市場等知能,期盼形成綠色供應鏈趨勢。市長鄭文燦23日表示,桃園積極發展太陽能發電,截至今年6月,累計裝置容量為393MW,為北部縣市最高,且較升格前成長達75.6倍。

▲桃園發展太陽能發電,累計裝置容量北部縣市最高。(圖/市府提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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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桃園加速輔導用電大戶,完成再生能源設置。(圖/市府提供)

鄭文燦市長於市政會議,聽取經發局「針對用電大戶提升綠能用電或節電措施」專題報告後表示,市府配合中央再生能源法規,目標是提前於2024年輔導桃園市87家用電大戶全數完成再生能源義務裝置容量設置,並於2025年達1GW裝置容量,協同中央完成國家能源轉型任務。

鄭市長指出,國內用電量屢創新高,為達成非核家園目標,經濟部修正《再生能源發展條例》設置用電大戶綠電條款,子法自今年1月1日起生效,針對契約容量5,000kW以上用電大戶,在2025年以前需達以下條件之一:設置再生能源發電設備(須自發自用);購買再生能源電力及憑證;設置儲能設備。假如未於期限內辦理,須以繳納代金方式履行義務,代金費率每度約4元。桃園市預估契約容量5,000kW以上,受用相關條款規範的用電大戶共87戶,總計義務裝置容量約 146.7MW。

而市府經發局透過建立用電大戶單一服務窗口、全國首創補助儲能設備、協助企業導入太陽光電自發自用商業模式、提升企業端電源管理、綠電市場等知能,期盼形成綠色供應鏈趨勢。目前桃園太陽光電年發電量約4.4 億度,可供約12.5萬家戶1年使用,年減碳量約22.4 萬公噸,相當於575座大安森林公園碳吸附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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