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貴敏批簡訊實聯制「損人不利己」 無法協助疫調卻引發憲政危機

▲▼ 簡訊實聯制,掃描QRCode,疾管家,防疫措施,COVID-19,武漢肺炎,新冠肺炎 。(圖/記者李毓康攝)

▲李貴敏批評簡訊實聯制「損人不利己」 。(示意圖/記者李毓康攝)

記者林銘翰/台北報導

國民黨立委李貴敏21日表示,簡訊實聯制引發廣泛爭議,指揮中心仍未訂定監督稽核機制及配套措施,也未訂定相關實施範圍,已經侵害憲法保障的隱私權,無法達到協助防疫、疫調的功能,卻引發了憲政危機,讓她直言「對人民沒幫助的事就不用再做了吧」。

李貴敏21日發布新聞稿表示,簡訊實聯制引發廣泛爭議,不是剛剛才發生,從實際執行狀況來看,實聯制不過創造了一個大數據,但是Database(數據庫)太大,縣市政府根本沒法用,因此抱怨連連。

李貴敏指出,尤其在取得的過程中,包括四大電信業者的規範、server有無後門、被駭風險多高都付之闕如,指揮中心竟仍未針對實聯制措施,訂定監督稽核機制及配套措施,也沒有訂定相關實施範圍,難怪連審計部決算報告都痛批,「很難確保民眾個資安全」。

李貴敏認為,事實上定位也是個資,定位與訊息的鎖定,已經侵害到憲法保障的隱私權,結果一方面無法達到協助防疫、疫調的功能,卻引發了憲政的危機,「如此損人不利己,又何必蒐集這麼多資料?對人民沒幫助的事就不用再做了吧?」

李貴敏提及,台中地院的法官日前揭發,警方藉此鎖定嫌犯行蹤,涉及侵害人民隱私權一事,有人關心警方使用簡訊實聯制辦案是否合理,但事實上根本不是合不合理的問題,而是違不違法的問題,合理與否須在合法情況之下才有討論必要。

「為了防疫的簡訊與資料能否為辦案而蒐集?當然不可以!」李貴敏說,如果想要通聯資料,應經過通保法申請,緊急情況雖能先作,但也一定要在一定期限內立即送法官核准,不可以逾越法律的權限。

李貴敏說明,不管實聯制行政指引也好,簡訊實聯制也好,目的都是為了遏制疫情擴散,減少實聯制紙本填寫接觸才推出,法律上也規定須「經過使用人同意」,且僅供疫情指揮中心疫調使用,如果沒有履行同意的前提,就不符合法令規定上面的「同意」。

李貴敏強調,簡訊實聯制看起來用意良善,但一點都不務實,甚至沒有實質作用,更何況如果立法嚴苛、執法鬆散,再由行政權決定要不要落實,民主就會倒退到專制,徒法不能以自行,法治國家的概念就是依法行政。

「行政單位自己都沒有依法執行的話,我們能期待老百姓的權利得到保障嗎?」李貴敏質疑,行政單位對於人權、隱私權看起來完全不在乎,如果沒有人權,還談什麼民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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