KTV廁所激情四腳獸!女被嫌「吞吐技術差」怒告侵犯…事後竟蒸發

▲▼性感,女子,賣淫,性侵,。(圖/翻攝自Pixabay)

▲一名女子疑似不滿被嫌「口交技術差」,怒告男子乘機性交罪。(示意圖,與本案無關/取自免費圖庫Pixbay,下同)

記者閔文昱/綜合報導

台中一名楊姓男子今年2月和朋友到桃園KTV狂歡,在酒精催化下,和一名女子互相產生好感,於是2人就到包廂廁所,由女生為他進行口交,不料過程中他卻嫌棄女子技術不好,讓對方自覺受辱,氣得告他乘機性交罪。事後檢察官傳喚女子到庭時,她卻突然表明「不告了」,並且人間蒸發。對此,台灣高等檢察署的判決也在日前出爐。

據了解,楊男在今年2月10日與朋友到桃園中華路上的錢櫃KTV狂歡,期間在酒酣耳熱之際,與另一名女子互有好感,2人便開始越來越親密,甚至女子要去廁所時,還多次找楊男陪同,並在第2次到廁所時,開始激情愛撫,女子更主動蹲下替他口交,不料楊男卻出言嫌棄她技術差、不想要了,讓她心生不滿。

▲卡啦OK,卡拉OK,KTV,麥克風。(圖/取自免費圖庫pixabay)

事後,女子好友因見楊男尾隨她到廁所,於是便到廁所外敲門找人,深怕女子受到傷害。2人聽到敲門聲後,楊男便趕緊整理好衣服離去,而女子則在馬桶旁作勢想要嘔吐,並聲稱遭到楊男性侵,於是好友便趕緊帶她離開,並在隔天到警察局報案。

女子報案後表示,自己當天因為喝了太多酒,後來意識開始模糊,結果楊男竟趁她去廁所時,假借要陪同的名義,在廁所內隨意撫摸她的身體,並將褲子脫下,露出陰莖強行口交,直到朋友將她帶離後,隔天早上起床發現嘴巴有異味,才驚覺自己遭到楊男性侵。

▲桃園市蕭姓男子前年12月間認識未成年女網友,後來3度誘使女網友在車上、摩鐵等處發生性關係。(示意圖/視覺中國CFP)

▲女子表示,起床後發現口中有異味,才驚覺被侵犯。(示意圖/視覺中國CFP)

楊男事後坦承的確有與女子發生性行為,但他也表明自己並未乘機性侵害。他指出,當天是透過朋友介紹後當天才認識女子,期間女子共邀他去廁所3次,他也都答應陪同,結果在第2次時女子主動幫他口交、打手槍,直到女子好友來敲門時,他才開門離開,並看到女子在馬桶旁裝吐,且還聽到女子跟好友說自己沒事。

檢察官指出,女子報案後,卻又表示不提刑事告訴,且不管是檢察官多次傳喚或是社工想要安排見面,她都不接電話、不到庭,因此認為全案沒有積極事證可以證明楊男涉犯乘機性交罪,處分不起訴。案件也依職權送台灣高等檢察署再議。高檢署認為,全案調查完備,駁回再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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