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黃男於客運上趁著隔壁女子熟睡時,偷偷觸碰對方的胸部。(圖/示意圖,無關本案/取自免費圖庫pixabay)
記者林昱萱/台南報導
一名黃姓男子日前搭客運時,見到隔壁一名女子正在熟睡,竟然就伸手過去偷摸對方的胸部,次數高達13次,直到第13次女子醒來後才驚覺他的獸行。對此,台南地院審理後,依犯乘機猥褻罪判處他6月徒刑,得易科罰金,緩刑2年。
判決指出,黃男日前從桃園搭客運南下,並於當時坐在靠窗的座位,而當車子開到台中附近時,他見隔壁的女子正在睡覺,竟然就伸手觸摸對方胸部,短短20分鐘內就觸碰了13次,每次觸碰時間從2秒到40秒不等。直到他第13次觸摸女子胸部到第14秒時,女子恰好醒來,才讓黃男的獸行因此曝光。
黃男被捕後於警詢、偵查時均對案情坦承不諱,且又有證人之證詞、監視器畫面截圖、畫面光碟等足以佐證,因此其犯行勘以認定。法官認為,黃男為了滿足自身性慾,無視性別平權、對女性之尊重,自我控制力不佳,趁對方不知抗拒之際,於車上伸手撫摸對方胸部,此舉已經造成對方心理傷害、陰影,所為殊非可取。
法官考量其犯罪動機、目的手段、所生危害,目前工作為居家清潔,犯案後坦承犯行之犯罪態度,且也與對方調解成立等一切情狀後,依犯乘機猥褻罪,判處他6月徒刑,如易科罰金,得以新台幣1千元折算一日,並給予緩刑2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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