吳亦凡涉強姦疑染毒!律師揭「最重恐判死刑」 禁毒官方罕見發聲

▲▼吳亦凡。(圖/翻攝自微博)

▲吳亦凡涉嫌強姦罪被刑事拘留。(圖/翻攝自微博)

記者鄭思楠/綜合報導

北京警方31日晚上通報,吳亦凡涉嫌強姦罪被刑事拘留。大陸知名律師吳法天表示,警方將吳亦凡拘留,「一定收集到了較為充分的證據」,而罪名一旦成立,至少判處3年有期徒刑,最重可處死刑。此外,大陸官方「中國禁毒」也轉發北京警方的公告,引網友質疑吳亦凡也捲進毒品案。

北京市朝陽警方31日晚間突公布重磅消息,針對網路舉報的「吳某凡多次誘騙年輕女性發生性關係」等有關情況,經警方調查,吳某凡(男,30歲,加拿大籍)因涉嫌強姦罪,目前已被朝陽公安分局依法刑事拘留,案件偵辦工作正在進一步開展。

據《網易娛樂》報導,吳法天指出,吳亦凡是被刑事拘留,而先行拘留是針對現行犯或者重大嫌疑分子」,且應符合特定條件,包括「正在預備犯罪、實行犯罪或者在犯罪後即時被發覺的」、「被害人或者在場親眼看見的人指認他犯罪的」、「在身邊或者住處發現有犯罪證據的」、「犯罪後企圖自殺、逃跑或者在逃的」、「有毀滅、偽造證據或者串供可能的」、「不講真實姓名、住址,身分不明的」、「有流竄作案、多次作案、結夥作案重大嫌疑的」。

他認為,吳亦凡被拘留,應是警方已收集到其涉嫌強姦的初步證據,比如反抗時留下的傷痕,或者兩人的通話錄音,他推測很可能有相關被害人的陳述和證人證言,「對於一個知名度如此之高的明星採取強制措施,我相信警方一定非常慎重,在採取強制措施之前也一定收集到了較為充分的證據」。

大陸《刑事訴訟法》規定,未經法院依法判決,對任何人都不得確定有罪,故吳亦凡暫未能被視為罪犯,是否有罪還要等待法院判決結果。吳法天又指出,根據刑法236條規定,以暴力、脅迫或者其他手段強姦婦女的,處3至10年有期徒刑,姦淫不滿14周歲幼女從重處罰,強姦婦女情節特別惡劣的,可處10年以上有期徒刑、無期徒刑或死刑。

吳法天還表示,依據中國刑法,雖然吳亦凡是加拿大籍,但是按照屬地管轄原則,只要在中國境內犯罪的都適用於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

此外,吳亦凡此前被控訴在「酒局選妃」,灌未成年少女飲酒,當中渉及迷姦、誘姦未成年少女,有消息指他或還與「新型毒品」的供應鏈有關。但截至目前,中國官方尚未對此予以明確。

大陸官媒《新京報》日前發表文章《「聽話水」可隨意網購,當納入「新型毒品」嚴管》指出,近幾年因為「聽話水」、「乖乖水」、「誘惑水」等新型毒品而引發性侵案件有上升趨勢,各省各地都破獲不少類似案件,在大陸已發展成製造、包裝、二級代理、三級代理等一連串產業鏈,甚至將「聽話水」、「升級」偽裝成餅乾、糖果等不起眼食品出售,令人防不勝防。

分享給朋友:

※本文版權所有,非經授權,不得轉載。[ ETtoday著作權聲明 ]

相關新聞

關鍵字:

讀者迴響

熱門新聞

最夯影音

更多

熱門快報

回到最上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