館長敗陣!罵吳宗憲「呷洨」遭加碼求償200萬 判賠金額出爐

▲▼館長回嗆吳宗憲挨告結果曝。(圖/記者羅志華攝)

▲館長於直播中罵吳宗憲「呷洨」遭求償200萬元,北院29日宣判出爐。(圖,資料照/記者羅志華攝)

記者羅志華/台北報導

館長陳之漢於2019年8月間,不滿吳宗憲批網紅「沒素質、是個屁」,於直播中回嗆挨告,刑事部分,認定館長罵「呷洨」(台語:吃精液)犯公然侮辱判拘役58日、緩刑2年,吳宗憲另民事求償100萬,律師則於審理中加碼至200萬,並堅持館長須親自公開道歉,北院29日判館長應賠80萬元,並須在臉書公開道歉。

館長律師表示,髒話僅為館長的口頭禪,並不是針對吳宗憲辱罵,其餘未被認定刑事犯罪的言論,也都只是評論及事實陳述,而本案經媒體報導後,吳宗憲名譽已得到回復,是否還需要館長公開道歉,請法官審酌。

吳宗憲律師則表示,館長答辯時,總說是吳宗憲先罵網紅,但吳宗憲當時只是在表達個人意見、沒有要罵誰,而館長除直播中辱罵外,刑事審理後也不斷嘲諷,絲毫沒有悔意,而不僅罵人的影片持續放在網路上,館長也不時於直播中揶揄,媒體更緊追本案不放,認為館長應公開道歉,另外,館長部分言論,如「地下藝人總統」等語,雖未被認定有刑事責任,但仍損害吳宗憲名譽,應賠償100萬,加上刑事犯罪部分求償的100萬,主張館長應賠償200萬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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