鄉長司機好大!工地強索金錢還追人開3槍 判刑8年定讞

▲槍手槍殺殺手。(圖/視覺中國)

▲鄉長司機在工地強索金錢還對人開槍,判刑8年定讞。此為示意圖。(圖/視覺中國)

記者吳銘峯/台北報導

曾任新竹縣某鄉長司機的許姓男子,2019年9月間偶然看見路邊有房屋新建工程,竟持鋁棒與折疊刀上前嗆聲強要分一杯羹,沒想到遭工人制伏。許男惱怒,竟拿出槍枝,朝工人追擊,並連開3槍,還好都沒打中人。一二審均將他判刑8年,全案再上訴,最高法院27日駁回上訴定讞。

判決指出,曾任新竹縣某鄉長司機的許姓男子,因缺錢花用,2019年9月初時,駕車行經新豐鄉某處民宅,民宅正在改建,許男妄想分一杯羹,竟持鋁棒下車,敲打工地內的混凝土預拌車,並向工地主任揚言:「你知道我是誰嗎?這區都是我在管的,工地大小事要分一些」這時剛好巡邏警車經過,許男駕車離去。

不到半小時,許男又再回到工地,又持鋁棒強索金錢,但工地主任不從,許男作勢要拿鋁棒打人,現場其他工人搶下鋁棒。許男又從口袋裡抽出折疊刀,沒想到還是被工人制伏,強押上自己的車子。許男面子掛不住,竟趁其他人轉頭離去時,拿出預藏在車上的槍枝,朝工人開了一槍。工人們逃竄,許男在對準其中一人追擊,並開出第二槍,所幸都沒打中人。許男繼續開第三槍,但因卡彈沒有擊發,許男隨即開車逃逸。警方獲報後,第二天就逮捕許男,許男雖帶著警方取出作案槍枝,但之後又謊稱還有其他槍枝,又要求警察提供香菸、讓他打電話或回家拿衣物等等,對於槍枝藏放處所說詞反覆,使員警疲於奔命;他甚至在被押回監所時,衝撞員警、試圖逃逸,還好員警反應快將他抓回。檢方依照「殺人未遂」、槍砲等罪,對他提起公訴。

法院審理時,許男對持槍、恐嚇等案情坦承不諱,但對於殺人部分,則否認犯行;他辯稱,當時因工人會打他,他會害怕,所以才取槍嚇嚇工人,他是往旁邊開槍。但法院根據證人供詞,認定許男具有殺人犯意,一二審法院均將他重判有期徒刑8年。其中二審高等法院痛批他漠視法令禁制,非法持有手槍子彈,法紀觀念薄弱,僅因路過偶見工程進行,即下車先持鋁棒、折疊刀恫嚇他人、索討金錢,再因索討金錢遭拒,即肆意持槍對人射擊,漠視人命,其行徑實已嚴重破壞社會秩序及安寧,對於他人生命、身體安全及整體社會治安危害非輕,所為應予非難。全案再上訴第三審,最高法院27日駁回上訴定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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