跟弟弟足部連結…人妻被發現急撇!親媽一眼認出「女兒腳」力挺女婿

▲日本,手腳冰冷,泡腳,保養。(圖/pexels)

▲人妻跟小王足交,照片被發現後還否認,但媽媽卻出面作證力挺女婿,判決結果出爐。(示意圖/pexels)

記者陳韻如/台東報導

台東一名已婚女保險業務主任花花(化名)與男子阿義(化名)發生婚外情,且雙方均有戀足傾向,還多次拍下口交、足交的照片,花花丈夫抓包後憤而提告,但花花否認自己就是照片中的女主角,卻被她媽媽一眼認出,甚至出面作證挺女婿,而近日判決結果出爐,花花與阿義須連帶賠償丈夫70萬元。

花花丈夫指控,花花2019年6月間認識小她幾歲的阿義後,竟多次利用出差機會與阿義發生關係,而他還在花花手機中發現有口交、足交,甚至是性器交合的照片,在經過他與花花商談後,花花原本答應回歸家庭,卻又刪除具有相關證據的照片,再私下與阿義交往,侵害了他的配偶權,讓他憤而對兩人提告求償。

開庭時,阿義否認姦情,還表示2人見面地點多為咖啡廳,並有其他友人陪同,而在聊天中他發現,2人均有戀足傾向,這種癖好較為特殊、少見,因此他偶爾會傳送自己與親密女性友人的私密照片給花花看,但他與花花絕無任何親密接觸。

另外,花花的說法也與阿義大致相同,並稱丈夫因與她經濟實力懸殊而自卑,對她時常疑神疑鬼,也有強烈控制慾,且丈夫未經同意擅自拿走她手機,在看到照片後還幻想她與阿義有親密關係,但照片中的女主角並非她本人,且照片也只是好友間基於好奇才分享的。

然而,即便花花丈夫提出多張男女性交、足交照片為證,卻無法證明照片中女子就是花花,法官忍為他舉證不足。

不過,花花媽媽一眼就認出女兒的腳,更出面力挺女婿表示,「照片中擦紅色指甲油的腳,大姆指有一顆黑痣就是她女兒的腳」。她還表示,女婿發現照片之後,女兒就說自己腳受傷,「我認為應該是她手術做掉了。」

法官審理後認為,花花與阿義的行為已侵害到丈夫配偶權,而起初丈夫選擇隱忍,給予她機會修補家庭關係,但2人卻仍執迷不悟,導致婚姻關係破裂無法修補而離婚,法官最終判花花與阿義須連帶賠償丈夫70萬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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