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妹員工懷孕淚吐「被硬上」!老闆遭判刑嚇壞 婦產科1句話還清白

▲桃園市古姓男子去年1月某日在住處與女友、乾妹3人酒後同床共眠,趁女友睡著之際爬上乾妹身上先後指侵與性侵得逞。(圖/取自免費圖庫123RF)

▲男子被控性侵遭判刑,他不服聲請再審,法官查明真相還他清白。(示意圖/取自免費圖庫123RF)

記者陳韻如/台南報導

開設檳榔攤的男子阿宏(化名)被控性侵已婚女店員小君(化名),讓對方懷孕而墮胎,因此遭到判刑5年。然而,阿宏不斷喊冤,以為自己是被告通姦罪才認錯,決定聲請再審,而法官審理時發現,小君說詞前後矛盾,且受孕日期也與遭性侵日期不同,最終改判阿宏無罪。

判決書指出,阿宏2016年6月19日晚間喝酒後要小君開車送他回家,但沒想到卻在途中將小君推向副駕駛座,隨後跳上車開到汽車旅館性侵小君。直到月底,小君發現自己懷孕,但因已有一段時間沒有跟丈夫行房,她自知孩子的爸是別人,於是向同事哭訴遭到阿宏性侵。

小君同事得知後,氣得痛罵阿宏,而阿宏也滿懷歉意的直說,「我知道錯了」、「你能不能幫我」、「我心裡真的很亂」、「現在只有你能幫我」、「我以後不敢再喝酒了」等語,並且拿錢給小君去墮胎,還要小君跟他老婆以借薪資的方式拿2萬元去做月子。

一直到4個月後,楊男發現被小君告,而他誤以為是被告通姦罪,但沒想到卻是被告性侵,不斷喊冤稱自己當天喝醉,醒來是在車上,且當時車是停在自己店門口,完全沒有印象自己曾到過汽車旅館等,但最終仍遭到法官判刑5年確定。

不過,阿宏不服判決,於是聘請律師聲請再審。阿宏表示,小君聲稱事發當天阿宏開了2個小時的車到汽車旅館,但用GOOGLE地圖查詢,兩地間的距離只有7.7公里,開車最多也只要11分鐘。另外,小君又稱,在汽車旅館時,阿宏將車停在1樓車庫,再把她拉到2樓房間性侵,但經查,該汽車旅館的房間跟車庫都在1樓,2樓則為接待旅行社的商務客房,因此與小君所述不符。

阿宏又提到,小君聲稱自己是6月19日遭到性侵懷孕,並且到婦產科墮胎,但經婦產科診所明確指出,該胚胎不可能是在該日期後受孕,且經過多家婦產科評估,結論也與該婦產科所述吻合。

此外,小君前後論述也有所不一,與事實也有明顯違背,但根據多項事證,縱使阿宏真的與她曾發生關係,但其受孕日期也確實與她指控遭性侵的那天不符合,法官最終改判阿宏無罪,阿宏也獲得平反。全案可上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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