家暴夫收保護令暴怒持刀殺妻!妻裝死逃過一劫 判刑6年定讞

▲▼許春賜殺妻,妻子裝死逃過一劫,許男二審遭判刑6年。(圖/記者吳銘峯攝)

▲許男殺妻,妻子裝死逃過一劫,許男最終遭判刑6年。(圖/記者吳銘峯攝)

記者吳銘峯/台北報導

新北市許姓男子對妻子恐嚇,妻子向法院申請保護令,許男不滿,去年3月間趁妻子熟睡時,持菜刀猛砍妻子,妻子忍痛閉氣裝死,趁丈夫離開時趕緊打電話求救,逃過一劫。許男一審遭判刑8年半,二審減輕為有期徒刑6年。全案再上訴,最高法院4日駁回上訴定讞。

擔任貨車司機、住在新北市板橋區的許男(55歲)與妻子結婚多年,育有2名孩子,但他經常酒後對妻子發脾氣,夫妻間感情不好。前年底對妻子恐嚇說「妳殺我,我殺妳,兩個孩子在世間就好」,妻子嚇得向法院申請保護令。許男在去年3月間收到法院核發的保護令,氣得火冒三丈,在當晚凌晨2點多時,持菜刀潛入妻子住處,對熟睡中的妻子一陣亂砍。

妻子睡夢中遭砍,立即了解緣由,忍痛裝死。許男見妻子渾身是血,就到廁所清洗兇刀,回來伸手探妻子鼻息,妻子趕緊閉氣,成功「裝死」。許男隨即讓妻子手握刀柄,走到客廳後,以刀自刺腹部。妻子聽聞許男哀號,知道機會來了,立刻抓起電話報警。不料許男這時走進房門,搶走電話,還嗆「很行嘛還可以報警」,接著走到客廳打開大門,等待救援時就暈倒。警消人員趕緊將2人送醫,檢方依照「家暴殺人未遂」對許男提起公訴。

一審法院審理時,許男否認犯罪,辯稱自己是先自砍後才開始砍妻子,而且還打開大門讓警消進入救援,並無致妻子於死的犯意,請求減刑。但一審認為他行兇後還抓傷重妻子的手握刀柄,企圖留下脫罪跡證再自戕,假裝自己遭妻子殺害;而且到案後行凶細節交待不清,又未與妻子達成和解,犯後態度不佳,重判有期徒刑8年半。

案件上訴二審,高等法院審理期間,許男改口坦承犯行,並積極與妻子和解,高院二審因此改輕判他有期徒刑6年。全案再上訴第三審,最高法院審理後,4日駁回上訴,許男遭判刑6年定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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