快訊/高院法官枉法裁判! 好友兒子涉肇逃「關說改判無罪」

▲▼有罪判決,簡易判決,司法,官司。(圖/pixabay)

▲前高院法官高明哲因幫好友關說案件遭彈劾懲戒,如今再被起訴枉法裁判罪。(示意圖/pixabay)

記者劉昌松/台北報導

前高院法官高明哲2010年間,幫好友、前最高法院法官蕭仰歸關說合議庭,順利將蕭的兒子蕭賢綸被控肇事逃逸案改判無罪,事後案件在法院內部論壇爆發,高明哲和蕭仰歸都被懲戒,監察院將案件移送台北地檢署偵辦,檢察官7日依最重7年以下徒刑的「枉法裁判罪」起訴高明哲,至於蕭賢綸肇逃案,已再審判緩刑2年確定。

全案起因蕭仰歸的兒子蕭賢綸,2008年剛從大學法律系畢業後,就犯下肇事逃逸案件,一審基隆地院將蕭賢綸判刑6月、緩刑2年,並應支付3萬元給與公庫,蕭仰歸擔心兒子有前科不能報考律師、司法官,案件上訴二審,剛好是由大學好友高明哲擔任審判長的合議庭承審,因此主動向高表達希望改判。

而高明哲在2000年1月5日偕同受命法官高玉舜前往開審理庭,行經法庭密道(專供法官開庭使用)時,高明哲向高玉舜表示,希望本案可以判無罪。當天高明哲與另名陪席法官林洲富、高玉舜在高院法官辦公室評議時,高玉舜表示應維持原審有罪判決,最多把緩刑條件的捐款部分撤銷。

但高明哲竟說:「他(指蕭仰歸)要的不是這個啦!他要的是無罪判決」。因二人相持不下,高玉舜依照自己意思製作駁回上訴之有罪判決;但高明哲則另外製作撤銷原判決,改判無罪之判決書。最後林洲富在改判無罪之判決書上簽名,全案因此以2比1評議為撤銷原判決改判無罪,檢方未上訴,蕭賢綸獲判無罪確定。

關說案件爆發後,司法院認定蕭仰歸、高明哲2人違法失職,將2人停職,監察院彈劾移送公懲會議處,蕭仰歸休職6個月,高明哲則降2級改敘,蕭高2人事後退休,與前國安局長許惠祐合開法律事務所師。

高檢署則在2020年對蕭賢綸肇逃無罪案提出再審獲准,蕭賢綸撤回上訴,案件維持一審的緩刑判決確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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