矯正署公文曝光!陳明文重申未涉館長案 不排除追究法律責任

▲民進黨立委陳明文。(資料照/記者林敬旻攝)

▲民進黨立委陳明文。(資料照/記者林敬旻攝)

記者蘇晏男/台北報導

新北地方法院日前審理網紅「館長」陳之漢槍擊案,陳之漢委任律師、前立委黃國昌爆料,民進黨立委陳明文辦公室曾協助幫派成員辦理特別接見槍手。對此,陳明文除發聲明撇清外,5日更是在臉書PO出法務部矯正署公文回函,重申自己清白。陳明文也喊話勿再以訛傳訛,否則可能追究法律責任。

「讓公文還原,讓證據說話。」陳明文在臉書表示,為證明自己、國會辦公室與嘉義服務處從未替陳之漢槍擊案槍手劉丞浩辦理過任何「增見」或「特見」,其辦公室1日正式發文給法務部矯正署,請矯正署透過資料庫系統去查詢他、國會辦公室與服務處究竟有無替劉丞浩辦理過任何「增見」或「特見」。

從陳明文上傳的照片來看,其辦公室1日發函給矯正署的主旨為:邇來網路謠傳本人與2020年8月28日館長陳之漢槍擊案之槍手劉丞浩之關聯,爰請提供「本人、陳明文國會辦公室、陳明文服務處等,是否曾為受刑人劉丞浩要求貴署辦理『特別接見』或『增加接見』?以為本人之權益、並釋大眾知群疑,請惠復」。

而矯正署則回函寫道,查被告劉丞浩因案於2020年8月28日羈押於矯正署台北看守所迄今,矯正署各矯正機關從未受理過以陳明文、國會辦公室或服務處等名義,協助任何人辦理彈性調整接見被告劉丞浩(舊稱特別事由接見、特別接見)或增加接見被告劉丞浩的申請案。

對此,陳明文強調,5日法務部的回文白紙黑字,請有心人勿再以訛傳訛,故意編造故事詆毀他的聲譽,對於任何詆毀本人的不實言論,他將不再縱容也會追究法律責任。

▼陳明文發函矯正署的公文(圖左)及矯正署回函。(合併圖/翻攝自Facebook/陳明文,點圖可放大)

▲▼陳明文發函矯正署的公文(圖左)及矯正署回函。(合併圖/翻攝自Facebook/陳明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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