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渣男假扮「大老闆」 性侵女子還騎走機車

▲嘉義地檢署。(示意圖/記者翁伊森攝)

▲嘉義地檢署。(示意圖/記者翁伊森攝)

記者翁伊森/嘉義報導

陳姓男子藉由網路平台認識女網友小芳(化名),並向對方表示自己老闆階級,因此跟小芳開出一個月8萬元包養條件,小芳不疑有他加上缺錢,因此雙方同意約定某汽車旅館碰面投宿。直到隔天,小芳知道自己受騙想離開卻被陳男無套性侵,陳男事後還辯稱小芳是同意的,經嘉義地檢署偵結後,陳男被依違反強制性交罪起訴。

起訴書提到,陳男110年透過交友平台認識小芳,自稱是有頭有臉身分打老闆,開出每個月8萬元包養條件向小芳遊說,兩人最後相約汽車旅館碰面。兩人碰面後,小芳覺得陳男言行舉止不像是老闆身分,卻因自己缺錢加上期待對方是大老闆身分,加上陳男更表示隔天可以載她回去並送她禮物,因此兩人當晚便發生關係,

直到隔天醒來,小芳發現陳男並沒有開車,自己想逃離現場卻被陳男拉到床上脫去衣褲,已無套性侵方式強暴逞,陳男更趁小芳浴室盥洗的時候騎走小芳跟父親借來的機車離去。

小芳後來撥了數通電話連絡不上陳男因次想警方提告,陳男先是以小芳同意因此同意發生性行為,但警方,但檢方卻以小芳身上多處傷勢等跡證認定陳男性侵小芳,將他起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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