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義祥釀禍過程曝光 花檢將續追台鐵發包有無不法

▲花蓮地檢署公布太魯閣號案簡報內容。(圖/記者黃彥傑翻攝)

▲花蓮地檢署公布太魯閣號案簡報內容。(圖/記者黃彥傑翻攝,下同)

政治中心/綜合報導

台鐵太魯閣號出軌意外釀成49死、200多人輕重傷。花蓮地檢署16日下午偵查終結公告,將主嫌李義祥依過失致死、過失毀損、肇事逃逸等罪嫌起訴,另外籍移工「阿好」、「聯合大地」監造主任李進福、職安管理員張齊富財也分別被以過失致死罪嫌起訴;花檢也在起訴書中指出,將會繼續追查台鐵發包工程公司以及「義祥工業」、「東新營造」所承攬的工程,是否有不法情節。

檢方還原事發經過,4月2日上午8時55分許,李義祥先指示阿好,將上開吊卡大貨車車斗上之輪胎,堆置於工程現場西正線隧道上方輪胎堆置處。

9時12分許,李義祥與阿好回到上開吊卡大貨車內,由李義祥駕駛欲前往本案工程施工便道下方,於同日9時12分42秒至9時14分9秒間,行經便道轉彎處之貨櫃屋前,因彎道彎度過高且吊卡大貨車車身過長過寬(車長840公分、車寬242公分),導致吊卡大貨車之右前車輪超出施工便道路緣、卡在臨鐵道邊坡旁植物,而無法順利過彎導致車輛熄火。

9時26分許,2人見車輪卡住,李義祥指示阿好,將挖土機駛至吊卡大貨車後方,以環狀布帶(承重3000公斤,經打結後承重為2400公斤)在吊卡大貨車左側撐座打結(撐座並未立地),再將環狀布帶另一端以挖土機挖斗鉤環勾住後,2人一同進行拉車行為。

然而,拉車過程中未妥適操控車輛方向盤及煞車,布帶綑綁位置、方式不正確,最終導致布帶破損脫落,吊卡大貨車先沿下坡路面滑行15.7公尺後,直接翻落邊坡,並夾帶樹木、土堆墜落於北迴線51K250M清水隧道北口之東正線軌道上。

檢方指出,李義祥於吊卡大貨車滾落邊坡遭408車次太魯閣自強號碰撞肇事後,明知已造成重大事故傷亡,竟基於肇事逃逸之犯意,未通報警察、救護或救災單位,僅撥打電話聯絡工作廠商等人,且過程中停留在現場觀看,未為任何救護或協助救護之作為。阿好則於事故發生後,擔心遭查獲非法外籍勞工身分,立即騎乘李義祥放置於現場工地之機車逃離現場躲藏。嗣於110年4月7日16時許,為警拘提到案。

針對以上犯罪事實,檢方建請法院就被告李義祥涉犯過失致死、肇事逃逸罪嫌部分,均量處法定刑之最高刑度,就被告阿好涉嫌過失致死部分,量處3年以上有期徒刑。

除此之外,檢方另就台鐵局發包工程及工程設計監造公司、專案管理公司有無不法、李姓被告所營義祥公司及東新公司承攬多項工程有無不法等節,仍持續積極偵辦中。

事發後交通部長林佳龍隨即請辭以示負責,考量到事故路段在20日前確定可以通車,行政院長蘇貞昌在與林佳龍溝通、和總統蔡英文報告後,批准林佳龍辭呈,辭職日於4月20日生效。

▲花蓮地檢署公布太魯閣號案簡報內容。(圖/記者黃彥傑翻攝)

▲花蓮檢方公布最新進度。(圖/記者黃彥傑翻攝)

▼李義祥借提。(圖/記者陳以昇攝)

▲▼李義祥借提。(圖/記者陳以昇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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