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情侶公園涼亭「上下流動」 父女拍下PO《爆料公社》下場曝

▲臉書《爆料公社》去年6月間,有網友上傳在桃園市龜山區某公園涼亭內有小情侶在白天忘情「上下流動」,偷拍者遭檢方起訴。(資料照/記者沈繼昌翻攝)

▲臉書《爆料公社》去年6月間,有網友上傳在桃園市龜山區某公園涼亭內有小情侶在白天忘情「上下流動」,偷拍者遭檢方起訴。(資料照/記者沈繼昌翻攝)

記者沈繼昌/桃園報導

去年5月間臉書《爆料公社》上傳小情侶在龜山區某公園涼亭內忘情「上下流動」,引起網友熱烈討論,甚至有網友將影片下載放在Line通訊軟體群組供不特定人士瀏覽,小情侶事後被警方通知到案說明並提告,檢方根據警方網路巡查發現翁姓父女涉嫌散播在Line群組與臉書《爆料公社》上,2人在檢方複訊時坦承犯行,檢方1日偵結依違反兒童及少年性剝削防制條例提起公訴。

檢警調查,龜山警分局去年6月1日在網路巡邏時發現有網友在臉書《爆料公社》上貼文,一對小情侶在龜山區某公園涼亭內忘情「上下流動」,2人激情過程全被網友偷拍還上傳臉書,引起上千網友評論,拍攝者還標明拍攝地點在桃園市龜山區「幸福社區」,有網友留言:「幸福社區果真性福」,還有網友聚焦在涼亭桌上放了一盒衛生紙,顯示小情侶是有備而來,警方事後查出小情侶身分,並通知到案說明,事後對上傳臉書網友提告。

龜山警方後來查出61歲的翁姓男子與34歲的翁姓女子等父女分別在不同通訊軟體上傳該段影片,供不特定人士瀏覽,翁姓父女到案後坦承犯行不諱,偵訊後移送桃檢偵辦。

桃檢翁姓父女,2人均坦承犯行,但否認有無故竊錄他人非公開活動罪嫌,因為公園屬於公開場所,亦否認涉及妨害秘密罪嫌,檢方認為,翁姓父女所為已觸犯散播兒童及少年性剝削防制條例第38條第1項之散播少年為性交行為之電子訊號與散布猥褻物品罪嫌,偵結依違反兒童及少年性剝削防制條例罪嫌,將翁姓父女提起公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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