護愛外籍女友「熊抱員警」搶警棍!桃園男遭當街制伏 下場慘了

▲桃園市吳姓男子今年1月間與女友在桃園火車站附近逛街,發現女友被員警盤查,竟熊抱員警還徒手搶奪其警棍,隨後遭壓制送辦。(示意圖/取自視覺中國CFP)

▲桃園市吳姓男子今年1月與女友在桃園火車站附近逛街,眼見女友被員警盤查,竟熊抱員警還徒手搶奪其警棍...(示意圖/取自視覺中國CFP)

記者沈繼昌/桃園報導

桃園市吳姓男子今年1月間與賀姓外籍女友在桃園火車站附近閒逛,但巡邏員警發現賀女形跡可疑、企圖躲避,因此上前盤查。吳男見狀,擔心女友逾期居留身分被查獲,竟徒手抱住員警,還企圖搶奪掛在腰際之警棍,最後遭壓制送桃檢偵辦,被依妨害公務罪嫌送辦。桃園地院審理時,認為吳男犯行明確,員警也提供相關密錄器影像等證物,審結依妨害公務罪處有期徒刑3月,仍可上訴。

檢警調查,46歲的吳姓男子今年17日下午4時許,與賀姓外籍女友在桃園區桃園車站附近逛街。當時員警發現,賀女看他們企圖閃躲,當下直覺有異,因此上前盤查,不料吳男因擔心女友逾期居留被查獲,竟徒手抱住崔姓員警,並搶奪掛在腰際之警棍,後經崔姓員警制伏,將賀姓女友一併帶回派出所偵訊。事後,吳男被依妨害公務罪嫌現行犯遭桃檢聲請簡易判決。

桃園地院法官審理時,吳男對犯行坦承不諱,賀姓女友也指證吳男確實有搶奪員警警棍,加上員警提供密錄器影像擷取照片與職務報告書等佐證。法官審酌,吳男惟恐賀姓女友逾期居留遭查獲,徒手抱住崔姓警員,並奪取警棍,罔顧員警執行職務尊嚴,對社會秩序有不良影響,惟念吳對犯行坦承不諱,態度尚非頑劣,審結依妨害公務執行罪判處有期徒刑3月,可易科罰金,以新台幣1仟元折算1日,仍可上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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