傳台灣荔枝品種流到澳洲 農委會:與外流大陸完全不能相提並論

▲▼荔枝。(圖/農委會/資料照)

▲農委會表示,台澳荔枝案是在充分掌握國內及海外品種權,不回銷台灣的前提上合作。(圖/農委會提供)

記者許展溢/台北報導

近日傳出我國與澳大利亞荔枝產業國際合作計畫是屬於品種外流,農委會今(9日)嚴正表示,台澳荔枝案是在充分掌握國內及海外品種權、不回銷台灣的前提上,推動產業策略合作,與品種外流大陸完全不能相提並論,請外界別以訛傳訛,以錯誤資訊傷害台灣農業布局國際的努力。

農委會說明,合作案是在104年經第12屆台澳雙邊合作會議決議,由澳大利亞昆士蘭農林漁部(DAFF)、昆士蘭荔枝生產者協會與該會農業試驗所共同合作申請品種權,雙方合作協議已明定,在澳大利亞所申請品種權屬台方所有,品種權所有人依法可限制荔枝品種生產與銷售,在澳大利亞所生產荔枝不可回銷台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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農委會強調,荔枝屬於產期較為集中的作物,台澳分處南北半球,可形成反季節生產互補,進行跨國週年生產佈局,有利台灣品種荔枝拓銷全球,擴大國際市場利基,未來將透過正式授權,由台灣與澳方民間進行合作生產及共同行銷。

另外,過去台商曾把毛豆帶大陸,後來再熱銷日本,現在要跟澳洲合作是否有信心不會發生類似狀況?並確保台灣品種權保障?農委會副主委陳駿季表示,「澳洲對品種重視程度遠高於大陸」,該國很重視品種權,且澳洲對外來種進到大陸的檢疫審查嚴謹度,也高於其他國家和大陸,而毛豆是因地緣關係,跟台灣的目標市場國定位非常接近,因此大陸銷日本時間短,才有機會曾有此操作,但後來台灣用另一品種策略,包括新品種研發速度等維持。陳駿季強調品種是一件事,輸入、運輸和保鮮是另外的技術,台灣掌握海運技術,有信心跟澳洲合作會照規劃走向全球接單,依生產季節,做不同國家出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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