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市3千萬搶案「匪疑沒分到錢抖出主謀」…前四海大哥判10年徒刑

▲北市3千萬搶案幕後藏鏡人曝光!(圖/記者張君豪翻攝)

▲2018年北市3千萬搶案中,前四海幫大哥遭抖出是幕後主使,北院26日判刑10年!(圖,資料照/記者張君豪翻攝)

記者羅志華/台北報導

鄧姓女Uber司機於2018年10月間,受涂姓黃金買賣業者委託,在北市幾處收款共3950萬元後,暫停中坡北路買鹽水雞時遭搶,其中一名搶匪,疑似不滿沒分到錢又被抓,抖出幕後主使為四海幫大哥郝廣民,北院26日依結夥攜帶凶器強盜罪、累犯,判郝廣民10年徒刑,另沒收1800萬餘元不法所得。

鄧姓司機與王姓女友人,於2018年10月29日晚間,在長安西路「新加坡舞廳」及南京東路2處收款後,載著3950萬現金行經中坡北路時,由鄧女臨停下車去買鹽水雞,不料3名搶匪隨即上車行搶,開至忠孝東路五段附近後,改搭接應轎車離開。

行搶的王姓、林姓主嫌經法院審理,一審依強盜罪判7年4月、7年10月徒刑,林嫌供出是新加坡舞廳的股東教唆行搶,檢方拘提郝廣民到案,郝廣民於審理中否認犯罪,稱被林男挾怨誣陷,更打出可憐牌,自陳身體狀況不佳,名譽也因新聞報導掃地,不僅朋友被嚇跑、支票也因此跳票;北院26日依法判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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