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妹喝茫遭酒吧老闆外帶  「下面空空」怒告...她護兒:可以賠錢

▲桃園市陳姓男子於2016年間趁女子酒醉時性侵得逞,女子事後驚覺內褲上有精液怒告陳男。(示意圖/免費圖庫pixabay)

▲正妹小晴與友人前往新北市淡水區酒吧,豈料三人都喝茫,店內調酒師竟與女友協力將小晴帶回家。(示意圖/免費圖庫pixabay)

記者黃宥寧/台北報導

新北市淡水一間酒吧林姓老闆趁女客不勝酒力醉倒,與女友一起將女客帶回住處休息,後來老闆與女友吵架,女友憤怒離家,只剩他與醉醺醺的正妹,林竟起歹念,脫下正妹褲子性侵。女友返家驚見這一幕,強忍崩潰立刻將正妹扶起逃出門外。士林地檢署偵結,依乘機性交罪起訴將林男起訴。

事發回到去年4月18日晚間11時許,小晴(化名)與2名友人前往淡水區酒吧消費,3人喝得太開心不勝酒力醉倒。此時該店酒吧老闆「假好心」提議要和女友帶小晴回去休息,小晴友人當下認為有女生陪同應該沒事,並放心離開。

凌晨5時許,林男與女友起口角,女友憤而離家,屋內僅剩林男與小晴。林男見小晴喝的醉很茫竟起歹念,將小晴外褲及內褲脫下性侵。此時女友回家撞見眼前場景超崩潰,忍住情緒立刻將小晴扶起並將她帶離。

清醒後的小晴知道自己被性侵憤而報警,但林男辯稱,因小晴喝醉才會將她帶回家休息,也僅是睡在同一張床上,什麼事都沒發生,是因為女友和他吵架才會將小晴帶走,強力否認性侵。

▼小晴與友人到酒吧聊天喝酒,豈料竟遭酒吧老闆與女友帶回家性侵。(圖/翻攝自pakutaso.com)

▲▼小酌,聚會,喝酒,威士忌,乾杯,居酒屋。(圖/翻攝自pakutaso.com)

但經林男女友證述,表示當時小晴在林男經營的酒吧內已經酒醉昏睡、意識不清;她更表示林男母親甚至曾透過她想和小晴聯繫,希望能代替兒子賠償,不要把事情鬧大。

檢警於偵查時詢問小晴男友,得知小晴在事發隔天下午與到他碰面,發現她神色有異,小晴便開始哭泣,說出遭人性侵。士林地檢署根據家暴中心暨性侵害防治中心函文,認為案發後小晴身心受創,依乘機性交罪起訴林男,由於林男有前科雖已執行完畢,但5年內故意再犯為累犯,建請法院審酌加重其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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