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港之狼1/持刀強押女學生上公墓性侵 監視器影像太糊險成冷案

▲▼警方根據體型研判邱嫌涉案,在邱的上班處所拾獲檳榔渣、煙頭比對DNA確定嫌犯蹤跡。(圖/記者邱中岳翻攝)

▲警方當時依照被害女大生的描述繪製邱姓嫌犯圖像。(圖/記者邱中岳翻攝)

記者邱中岳/台北報導

南港之狼邱富南,2007年6月酒後當街脫衣,持刀將1名未成年、剛從美髮廳下班的女學生強押上車,載到山上公墓旁性侵得逞,離開時還囂張的要沒穿內褲的女學生騎車,自己則在後座持刀抵住女學生下山。

警方獲悉後展開調查,先透過模糊的車牌影像、車型掌握犯案車輛,後來再比對出嫌犯身形以及現場採集與嫌犯所抽香菸相符,確定南港之狼就是邱富南,最後在邱男上班的洗衣店埋伏逮人。

時任承辦警員表示,當時因為監視器不足,畫質也不高,所拍下的嫌犯車牌模糊,僅知嫌犯將女學生性侵後丟包回原地,最後逃往深坑、石碇一帶消失無蹤。

▲▼警方根據體型研判邱嫌涉案,在邱的上班處所拾獲檳榔渣、煙頭比對DNA確定嫌犯蹤跡。(圖/記者邱中岳翻攝)

▲邱姓男子酒後當街脫衣,持刀強押被害女學生到公墓性侵。(圖/記者邱中岳翻攝)

警方因為攝影機模糊,車牌中間有多個英文字母、數字拍不清楚,只能透過車牌解析,發現新竹以北有多達5千多台機車比對類似,再度過濾車色以及車款,濃縮到2千多台,但仍是大海撈針,只能靠被害女學生的描述繪製圖像,發給里長、地方住戶指認,但全部都沒見過女學生所描述的嫌犯,甚至一度成為冷案,最後警方只能採集案發現場跡證比對。

另據女學生描述,嫌犯左腿有受傷,走路一拐一拐的,且有吃檳榔習慣,腰部有刺青,最後鎖定曾於1998年在國父紀念館附近向情侶抽「戀愛稅」的邱姓嫌犯涉案。

警方到邱嫌工作的洗衣店埋伏,最後在洗衣店外發現邱男有抽菸、吃檳榔,隨即比對香菸品牌,確定嫌犯後逮人,但邱嫌原本不吐實,經過指認才坦承犯罪,表示因酒後性衝動才強押女學生上公墓性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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