逆子23刀弒父放水流還嗆「殺爸爸剛好而已」 二審再判無期徒刑

▲▼胡志賢殺害父親還放水流,二審仍無期徒刑。(圖/記者吳銘峯攝)

▲胡男殺害父親,二審仍無期徒刑。還押時聽到父親,他當場爆發,回頭說爸爸曾到看守所看他。(圖/記者吳銘峯攝)

記者吳銘峯/台北報導

新竹胡姓男子,2019年5月間與父親口角後,持水果刀,朝父親猛刺23刀,胡父頸部脊髓斷離而死。胡男殺父後3天,嫌屍體太臭,開車將父親遺體載到新竹溪州橋扔棄。一審將他判處無期徒刑,案經上訴二審時,他當庭多次以三字經辱罵檢察官,更嗆「殺爸爸剛好而已」。二審26日宣判,高院駁回上訴,仍將他判處無期徒刑。可上訴。

胡男(40歲)曾因毒品等案服刑2年,2019年初出獄,但因吸毒多年導致精神疾病,領有重度殘障手冊。他與父親長期不睦,去年5月31日早上6點多與父親口角後,拿出水果刀,朝父親猛刺,胡父頸部脊髓斷離、大量出血死亡。胡男將屍體棄置在家3日,後來嫌父親遺體發臭,將遺體塞入車廂內,載到新竹溪州橋棄屍。鄰居報警,全案才因此爆發。一審法院鑑定後,認定他有辨識能力,但因具有精神疾病,依照《兩公約法》的規定判處無期徒刑。

案件上訴二審,高等法院日前開庭審理,胡男面對公訴檢察官陳述,多次拍桌打斷,更數度起身指著檢察官大罵三字經。胡男的姑姑、也是死者的姊妹本次均出庭應訊,姑姑當庭轉交一封信要給胡男,但胡男竟嗆姑姑,「殺爸爸剛好而已,我就是要奪他的錢,家裡就我們兩個人,不是我死就是他死!」

全案於26日宣判,高院仍依照《兩公約法》的規定,不得對精神疾病患者判處極刑,因此駁回上訴,還是將胡男判處無期徒刑、褫奪公權終身。

胡男聽判後,隨即舉手說要申訴看守所同舍房的同學毆打他,另外還質疑庭長黃斯偉「你是不是上次那個法官黃斯偉?他已經扣押我的房子、車子,沒資格再羈押我了。」還押時,胡男說自己還會上訴,另外記者詢問他對殺掉父親是否後悔?胡男當場爆發,不願再移步前進,不斷說被他殺害的父親還來看守所探望他,爸爸也匯錢給他,他也跟爸爸道歉……隨即被押上囚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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