富王鴨肉6粉專遭爆有假!引戰網友對嗆...律師:妨害信用刑責2年

▲▼台中市環保局上午獲報指富王鴨肉店重新營業,排放油煙,稽查人員前往發現大門深鎖。(圖/記者鄧木卿攝)

▲台中富王鴨肉店嗆外送員事件持續發燒。(資料照/記者鄧木卿攝)

記者劉昌松/台北報導

台中富王鴨肉店嗆聲外送員風波持續擴大,近日臉書出現多個富王鴨肉店粉專,傳出都和本店無關,可能被富王提告,律師分析,若粉專真的是假冒富王名號和網友對嗆,進而影響富王商譽,可能觸犯散布流言損害他人信用罪,最重可處2年以下徒刑;另有律師認為,若刑事告不成,也可用「無權代理」為由求償。

富王嗆熊貓女外送員「毛長齊再說話」後,富王鴨肉店受到網友強烈抨擊,隨即關閉臉書粉絲專頁,沒想到卻陸續冒出「富王鴨肉專門店正牌唯一」、「富王鴨肉專賣店」、「真富王鴨肉專賣店」、「新富王鴨肉專賣店」等6個同名粉專。

富王鴨肉至少有6個同名粉專。(圖/翻攝自Facebook/新富王鴨肉專賣店)

▲富王鴨肉店的同名粉專如雨後春筍突然冒出。(圖/翻攝自Facebook)

這些粉專有的說準備好1萬元和解,有的說「我若道歉我你爹」,言詞激烈引來更大反彈,風波延燒1個禮拜,又傳出相關粉專可能有假,正牌富王考慮提告。

律師侯冠全指出,若能證明這些假粉專刻意與消費者對嗆,使富王承受更大負面形象,商號名譽受損的富王可能依《刑法》妨害名譽罪章中,「散布流言損害他人之信用罪」提告,假粉專的經營者將面臨2年以下徒刑、拘役或科或併科20萬元以下罰金。

律師鍾芝宣則認為,因為這些粉專並沒有捏造不實或直接批評富王,刑責任構成機率不大,不過若這些粉專未經授權,就以富王名義發言,可能屬於《民法》上的無權代理行為,富王可計算因這樣的無權代理所造成損失,向假粉專經營者求償或要求道歉澄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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