愛滋男性侵15歲少女 法院輕判5年...遭一面倒砲轟:一生毀了

▲桃園市宋姓男子去年7月間邀出未滿17歲女網友買宵夜至住處,趁2人獨處時不顧其正值生理期硬上性侵得逞。(示意圖/取自免費圖庫pixabay)

▲被害少女患有輕度發展持換,遭到侵犯時毫無抵抗能力。(示意圖/取自免費圖庫pixabay)

記者楊庭蒝/綜合報導

大陸廣西省都安縣一名47歲的袁男患有愛滋病,在得知自己染病的前提下,竟在2020年5月性侵一名年僅15歲的少女,遭到當地法院判處5年有期徒刑。報導一出後,遭到大陸網友一面倒砲轟,認為若是少女因此染上愛滋病,一輩子就毀了,只判5年的刑期相當不恰當。

綜合陸媒報導,被害少女患有輕度發展遲緩,而袁男在2020年5月12日遇見前往學校途中的少女,於是心懷歹念,主動提議接送前往學校,事後卻開車往學校反方向前進,並在數分鐘後停車強拉少女進入竹林內侵犯,完事後再送少女回到原地。

據報導,袁男過幾天後自己投案,如實供述自己的罪行。由於正值新冠肺炎疫情期間,河池市疾病預防控制中心對袁男進行血清進行檢測,結果HIV-1抗體呈現陽性,確定患有愛滋病。

都安縣人民法院指出,袁男違背婦女意志,強行與被害人發生性關係,其行為已經構成性侵罪名,應予以懲處,明知自己染有愛滋病,卻侵犯發展遲緩、沒有反抗能力的未成年人,本應加重懲處,但袁男在案發後自動投案,坦承一切罪刑,依法可減輕罪刑,綜合評估之下判處5年有期徒刑。

對此,大陸網友聞訊後相當憤怒,紛紛留言表示,「5年真判得出來,對於未成年人的保護就這樣」、「5年還真是不虧」、「毀了女孩的一生才判5年?」、「5年?少了個0吧」、「死刑不過份吧」。

▼網友對於法院的懲處感到相當憤怒。(圖/翻攝自新浪微博)

▲對於法院的判決,網友都覺得懲處太輕。(圖/翻攝自新浪微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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