長榮馬國女大生命案懲處出爐!校長李泳龍主動請辭

▲長榮大學馬籍女大生遭梁姓男子隨機擄人性侵勒斃案,引起社會震驚。(圖/記者林悅翻攝,下同)

▲長榮大學馬籍女大生遭梁姓男子隨機擄人性侵勒斃案,引起社會震驚。(圖/長榮大學)

記者崔至雲/台北報導

長榮大學馬來西亞籍鍾姓女大生日前在台遇害,梁姓兇嫌今遭地檢署依殺人等罪嫌起訴。教育部今(25日)說明長榮大學相關行政懲處,校長李泳龍已主動向學校董事會自請處分、引咎辭職,學務長、總務長也辭去一職。

台南長榮大學馬來西亞籍24歲鍾姓女大生,10月28日獨自從學校返回租屋處時,遭梁育誌擄走,性侵後殺人,並棄屍於高雄阿蓮山區,震驚台灣社會。對此,橋頭地檢署今日偵結全案,依殺人罪等罪嫌起訴梁嫌,檢方依梁嫌遭鑑定為「高風險再犯」,向法院求處死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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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部指出,11月4日已至長榮大學進行校安督導訪視,並做成訪視報告,已於11月13日發文,要求該校依訪視報告結果,於文到後二週內陳報檢討報告(含人員懲處)。該校於109年11月25日將校安檢討報告(含懲處名單)以紙本郵寄方式寄出,教育部於11月27日已收文。

有關檢討報告內容,教育部說明, 12月10日函請該校於文到1週內檢討再報。另有關人員懲處部分,校長依循校內程序主動向學校董事會自請處分,引咎辭職;前學務長辭去學務長一職,並針對其兼任行政職之疏失將列為其教師評鑑成績之重要考量;前總務長辭去總務長一職,並針對其兼任行政職之疏失將列為其教師評鑑成績之重要考量。

至於前軍訓室主任,教育部說明,於109年12月24日召開軍訓教官人事評審會討論懲處額度,視教育部核定後發布懲處命令。校安人員李玉柱小過2次。該校於109年12月21日將校安重新檢討報告以紙本郵寄方式寄出,教育部於12月23日已收文。教育部需再審視,必要時邀集相關學者專家召開專案會議,以協助精進校園防護作為,確保師生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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