考核限75%甲等!教保人員「輪流拿乙等」 教團籲如實考核

▲▼  考核限75%甲等!教保人員「輪流拿乙」 教團籲如實考核      。(圖/記者崔至雲攝)

▲公立幼兒園教保人員受限於「一園所僅75%能拿甲等考績」法規,即便整年無過失,也得「輪流拿乙等」。(圖/記者崔至雲攝)

記者崔至雲/台北報導

全國教師工會總聯合會今天(8日)指出,在幼托整合之後,依「公立幼兒園契約進用人員之進用考核及待遇辦法」規定,只有75%的人可獲甲等考績,因此,能做的決策就是輪流給乙等,經全教總算下來,30年後的薪水可能相差高達146萬元,呼籲教育部廢除規定,改為「如實考核」。

全教總理事長侯俊良指出,全教總每年都會收到教保人員投訴,園內兩人以上之教保員均表現良好,卻礙於該法規限制,須有人列為乙等,此即違反如實考核之精神,形成教保人員考核「輪流」乙等的弔詭現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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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教總幼教委員會主委楊逸飛表示,依據該條例,同為教保服務人員之園長,卻不受75%限制,另參考公務人員考核為乙等之結果,可獲得半個月之獎金,且隔年仍可晉級;同時,屬公辦民營之非營利幼兒園之教保員考核甲等人數限制則為90%,反之公立幼兒園的教保員則被受限甲等上限75%限制。且考核乙等,該人員下年度將無法晉級,嚴重影響教保人員工作權益與職場心理健康,爾來亦多人投書社會媒體表達不滿。

楊逸飛提到,教保員如果考核乙等,轉任國中小教師或是公立幼兒園教師之後,考核乙等該年,將無法提請敘薪,但在75%的甲等限制底下,許多教保員必然被迫接受乙等考核,在努力取得教師資格且轉任之後,卻因此設計不良政策而無法提敘該年資,此等教職政策實有失教育公平,對教保現場是一大打擊。

楊逸飛也說,此制度也導致部分幼兒園主管以此當作威脅,要求教保員順從己意,帶來行政領導教學的歪風,以及拍馬屁的職場文化。

全教總認為,此考核條例法規,等同歧視公立幼兒園之現場教保員。回歸到教保服務現場,如不適任之教保人員應採如實考核,並啟動相關程序汰除,而非以此等法規,枉顧用心優良之教保人員之權益。

全教總呼籲,教育部應正視此不平等之考核規定,廢除75%考核限制,建立完善的考核機制。請善待孩子的老師,讓同為現場一線的教保人員能夠有公平公正的對待,一同為幼兒努力,提升教保品質,讓工作職場更加友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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