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妝部落客做醫美「照片供宣傳」 5年後要求下架不成告診所敗訴

▲美妝部落客Umie。(圖/翻攝臉書粉專Umie)

▲美妝部落客Umie控訴醫美診所侵害肖像權提告,二審法官認為,診所依合約使用照片沒問題,判Umie敗訴。(圖/翻攝臉書粉專Umie)

記者羅志華/台北報導

臉書粉專破10萬讚的美妝旅遊部落客Umie(本名陳冠諭),於2013年間與醫美診所協商,以同意分享手術案例、撰文替診所宣傳為報酬,換取減免18萬餘元的醫美費用,Umie事後要求撤照,卻發現診所又上傳,依侵害肖像權求償50萬元;Umie不服一審只判賠3萬上訴,北院日前判Umie敗訴,不僅一審的3萬沒了,還要負擔一、二審的訴訟費。

Umie控訴,她2013年6月間與BC時尚診所談好,以幫忙宣傳為報酬,交換減免「前額內視鏡五爪提眉」、雙眼皮及眼袋手術的費用,但後來認為當初簽約的內容,揭露太多個人隱私,且分享時間及區域都沒有規範,等於收了這18萬,無限期讓診所拿手術照及隱私宣傳,主張診所在她2018年5月要求下架後,仍以她照片宣傳至2020年12月,持續侵權獲不法所得達208萬餘元,向診所求償50萬元。

診所表示,這手術不是只有他們會做,Umie大可選擇其他診所,而雙方簽約後,診所也只拿Umie的照片,當作手術的成功案例,沒拿去登在如色情網站等非正常管道,主張Umie求償無理。

法院一審認為,Umie於2018年5月寄存證信函、要求診所下架照片後,診所就不能再用Umie的照片了,尤其內容涉及醫療隱私,認定診所侵害Umie的肖像權,判賠3萬。

Umie不服一審只判3萬上訴,二審法官認為,診所依雙方協議的合約,拿Umie的照片來宣傳沒問題,且Umie在照片放了幾年才要求下架,看不出來有因照片曝光受到甚麼痛苦,改判Umie敗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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