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音!新版特管辦法年底上路 望首度有條件開放「異體細胞移植」

▲▼福音!新版特管辦法年底上路 首度有條件開放「異體細胞移植」。(圖/記者嚴云岑攝)

▲衛福部次長石崇良。(圖/記者嚴云岑攝)

記者嚴云岑/台北北

「特定醫療技術檢查檢驗醫療儀器施行或使用管理辦法」2018年9月開放細胞治療在臨床上常規使用,已開放6項細胞、通過53項計畫案,衛福部次長石崇良表示,今年底將頒布新版特管版法,首度有條件開放異體細胞用於臍帶血、腦麻病童上;另針對癌症、關節缺損病患提供細胞保存庫。衛福部也著手整合Biobank生物資料整合平台,預計在明年整理30家,超過50萬筆生物資料。

三軍總醫院今(2)日聯合訊聯生技舉辦「慢性傷口細胞治療」記者會,請來2名嚴重糖尿病足患者分享治療成效。80多歲的羅爺爺去年右腳拇指趾甲勾到褲子受傷發炎半年未癒,最終面臨截肢命運,接受高壓氧40次仍演變成蜂窩性組織炎,直到今年7月進行6週細胞治療,皮膚終於「長回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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石崇良表示,目前開放6項細胞治療技術,適用對象包括自體免疫細胞治療,用於標準治療無效的癌症病人與實體癌末期病人;自體軟骨細胞移植用於膝關節軟骨缺損;自體脂肪幹細胞移植用於大面積燒傷及困難癒合傷口等,但目前僅三總用於困難傷口照顧。

▲▼福音!新版特管辦法年底上路 首度有條件開放「異體細胞移植」。(圖/記者嚴云岑攝)

▲三軍總醫院聯合訊聯生技舉辦「慢性傷口細胞治療」記者會。(圖/記者嚴云岑攝)

特管辦法2018年頒布上路後,就未有大更動。石崇良表示,鑑於國人對於精準醫療需求日增,今年底將首度進行大規模修訂,主要會有3項重點,一為重視細胞來源與細胞保存庫管理,提供病人預存;二為要求使用過細胞治療的患者進行登陸,以便追蹤各家執行情形;三為調整細胞治療的開放與適應範圍,未來將鼓勵業者在通過臨床試驗後,有條件申請異體細胞移植使用。

石崇良解釋,若業者想申請異體細胞移植,須先通過一、二期臨床試驗,待均證明有療效後,衛福部才會核發特殊條件臨床使用許可,目前國內已有多家臍帶血業者向衛福部諮詢,另有國外研究指出,異體細胞治療對於治療腦性麻痺孩童具有潛力,未來將與國內外大學合作進行試驗。

至於細胞保存庫,則是針對癌症與關節缺損患者睇定,現行細胞治療須一次採集、分段回輸,療程期間細胞品質安全性極為重要,癌症患者因需經歷過放、化療,若在治療後採取,細胞品質可能會比治療前差,因此才會修訂特管辦法,讓需要病患都可以在合格的細胞保存褲先儲存細胞。

石崇良感性回想起八仙塵爆期間,有7名全身燒傷面積超過80%病人,使用了日本一家公司提供的細胞治療產品,取下僅存正常皮膚進行培養後移植到病患身上,預後十分良好,才會在2016年到日本取經、2017年著手研究法規鬆綁,2018年開放,而台灣在困難治療上短時間就有好結果,可說是「台灣技術不亞於日本」,相信未來透醫療、生技強強相加,將會有更多病患透過細胞治療重獲生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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