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重罰1.5萬!明起「8大類場所強制戴口罩」 把握2原則不違規

▲▼疫情 戴口罩 搭乘大眾運輸工具 捷運 鬆綁            。(圖/記者屠惠剛攝)

▲民眾進出8大類場所須強制戴口罩 。(圖/記者屠惠剛攝)

文/中央社

秋冬防疫專案明天上路,民眾記住2原則就能輕鬆掌握戴口罩時機。首先「室內必須戴、室外盡量戴」,室內飲食可暫時不戴;其次是「接觸者是誰」,若會接觸到不特定人士就須戴。

因應全球新冠肺炎(2019冠狀病毒疾病,COVID-19)疫情升溫,中央流行疫情指揮中心11月18日公布秋冬防疫專案3大方向,要求自12月1日起,民眾進出8大類場所須強制戴口罩、加強醫療院所通報採檢,入境及轉機者登機前須附核酸檢驗報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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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戴口罩方面,指揮中心列出的8大類場所包括「醫療照護、大眾運輸、生活消費、教育學習、觀展觀賽、休閒娛樂、宗教祭祀、洽公」;不過,餐廳、各級學校和幼兒園不在必戴口罩場所名單內。

▲▼秋冬專案12月1日起啟用。(圖/指揮中心提供)

▲▼高感染風險場域規定強制戴口罩。(圖/指揮中心提供)

▲▼高感染風險場域。(圖/指揮中心提供)

不少民眾擔心忘記隨身攜帶口罩,不清楚究竟哪些場所務必戴口罩、哪些又不用戴,造成不必要的困擾。

指揮中心指揮官陳時中說明,戴口罩首要原則就是「室內空間必須戴、室外場所盡量戴」,但在室內如果有飲食需求,只要能保持距離、設有隔板,同樣能暫時取下口罩。

另一大原則就是看「接觸者是誰」,只要會接觸到不特定人士,就必須戴口罩。舉例來說,民眾在捷運、健身房、美術館碰到的都是不特定的人,這時就必須戴口罩;但如果在學校、補習班,接觸到的都是特定人士,就不需強制戴口罩。

陳時中表示,未依規定須佩戴口罩的民眾,有拒絕、規避或妨礙情形者,將依違反傳染病防治法第37條第1項第6款規定,可由地方政府依同法第70條罰則,裁罰新台幣3000元以上、1萬5000元以下罰鍰。

指揮中心副指揮官陳宗彥說,營業場所業者一旦發現民眾沒依規定戴口罩,可以先勸導,對於屢勸不聽者可錄影或報警舉發。

新冠肺炎疫情延燒近一年,不少民眾搭乘捷運、公車早已養成戴口罩習慣,但在逛夜市時戴口罩比例仍偏低。

陳時中提醒,夜市雖然是室外、通風良好的場所,但人潮畢竟比較擁擠,呼籲逛夜市還是要戴口罩,盡量不要邊走邊吃,或由夜市管理單位進行人流管制。

▲▼秋冬專案12月1日起啟用。(圖/指揮中心提供)

▲秋冬防疫專案在邊境及檢驗上加嚴。(圖/指揮中心提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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