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福機構爆台版《熔爐》!淫組長性侵3身障女 護理師蒐證揭狼行

▲▼虐童,兒童,家暴,性侵,性暴力,性騷擾,女童。(圖/取自免費圖庫Pixabay)

▲花蓮一間社福機構爆發院生遭一名張姓行政組長猥褻、性侵,二審花蓮高分院判13年刑期。(示意圖,非當事人/免費圖庫Pixabay)

記者陳羿妏/花蓮報導

花蓮一間社福機構2017年間爆發多名智能障礙院生長期遭一名張姓行政組長猥褻、性侵,直到一名吳姓護理師協助報警,全案因此曝光。一審花蓮地院僅認定一名女院生遭性侵未遂,判張男4年10月,案經上訴,二審花蓮高分院再查出2名受害者,改判張男13年,可上訴。

回顧事發經過,當時吳女替院生洗澡時,意外得知有2名女院生遭張男猥褻,甚至指侵得逞,於是自己蒐證,並獲2名女院生同意,錄下口說的受害過程,報警處理;整起事件如同韓國電影《熔爐》的翻版,電影中一名勇敢的老師揭發校內聾啞學生遭性侵的真相,不過,吳女第一時間向機構報告,卻未獲得任何回應。

警方介入調查後,發現張男於2013年2016年間共4名院生遭到猥褻、性侵,年齡大多介在20至30歲之間,檢方訊後依加重猥褻、依權勢性交等罪,將張男移送花蓮地檢署偵辦。

根據一審法官認定有罪部分,張男於2017年11月間利用帶一名女院生上宿舍頂樓澆花時,躺在沙發上,強拉女院生的手撫摸其生殖器,並逼迫對方幫忙口交,惟教保員到場目擊,張男並未得逞,事後法官依對心智缺陷之人犯強制性交未遂罪,判張男4年10月。

檢方不服再提上訴,二審法官勘驗相關說詞,再查出2名受害者曾遭張男摸胸猥褻、指侵,審酌後改依對心智缺陷之女子犯強制性交罪,判張男7年10月,另依對心智缺陷之女子犯強制猥褻罪判刑3年10月,加上前案,張男須合併執行13年,全案仍可上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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