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南國小狠師凌虐弱勢童!逼吃臭酸餐禁上廁所 爛校長包庇拖3年

▲台南市議員林燕祝揭發台南曾姓國小老師不當管教事件,民事一審以侵權被判賠10萬元,家長向黃偉哲市長陳情,請詳查曾姓老師還有沒有加害其他學生。(圖/記者林悅翻攝,下同)

▲台南市議員林燕祝揭發台南曾姓國小老師不當管教事件,民事一審以侵權被判賠10萬元,家長向黃偉哲市長陳情,請詳查曾姓老師還有沒有加害其他學生。(圖/記者林悅翻攝,下同)

記者林悅/台南報導

台南市議員林燕祝再度揭發台南國小老師不當管教案,單親弱勢「小榮」和同儕,被一名曾姓老師長期延誤用餐或強迫灌食,甚至不讓學童上洗手間,教育局調查回文查無此事,導致家長刑事敗訴,後在新校長協助查到新事證,民事以曾老師侵權行為判10萬元,家長並向黃偉哲市長陳情,請詳查是否有其他學生受害。

林燕祝指出,這次揭發的國小老師不當管教事件,猶如獲20年資深優良教師獎國小張老師的翻版,該名國小曾姓老師常遭家長投訴不當管教,督學也訪視,無奈學校未積極介入處理,曾姓老師轉到B校,從2017年9月起2018年5月,曾老師不讓弱勢且單親高年級學生「小榮」吃飯,中餐放在桌下豆腐等食材出現酸味才讓孩子吃,也不讓他上洗手間,1個下午只能上1次,他的同學則是被架起來強迫餵食。

林燕祝說,曾老師的不當管教經其小榮母親鍥而不捨地追查,和新校長秉公處理,全案經台南地院一審民事判決賠償。判決書指出,曾老師卻有延誤小榮用餐,該行為侵害小榮的自由、學習權、人格發展權且情節重大,曾老師也確有在小榮同儕面前,對小榮口出「你是學習障礙,需要別人這樣對待你嗎?」、「上課輔,是浪費國家資源」,侵害人格發展權、名譽權情節重大,且經常禁止小榮參與聯課活動課程的行為,已侵害小榮學習權,且屬情節重大,一審判曾老師賠償10萬元。

林燕祝表示,有教無類是教育原則的本體,因材施教是教育原則的實踐,曾老師一再歧視出身於單親且弱勢家庭的學童,只關愛成績優秀的學童,利用喜歡的學童管理欺壓其他學童,因為學校提供事證不足,家長提起刑事告訴敗訴,換了新校長才贏得民事一審官司,曾老師被以侵權行為判賠10萬元,現在曾老師轉至C校任職,是否有不當管教,請教育局查明,不能讓不適任老師就到其他學校任職,為了規避責任維護校譽,很多的時候傷害的不只是加害人,更多的是袖手旁觀的體制。

林燕祝詢問黃偉哲,曾老師是一位適任教師嗎?受害學童家長現在要向市長陳情,請問市長是否願意接受陳情並立即查辦?黃偉哲表示願意詳察,並立刻接受受害學童家長陳情。

台南市教育局指出,有關議員指陳台南市某校曾姓教師疑似不適任情事,教育局表示,該師於2018至2019年間確有違法處罰之情事,當時已核予申誡2次並考列考績乙等,同時要求參與正向管教研習,提升班級經營與學生管教技巧。
本次,議員指出該師仍有其它違法處罰事證,該局於接獲具體陳情後,即指示學校依法啟動調查並進行各項通報作業,若案件查核屬實,將啟動不適任教師評議程序,全力為學生受教品質及學習環境把關,同時也將追究本案轄管學校當時處置情形,倘有違失事項,並將予以行政處分。


針對校園體罰事件,教育局嚴正表示,將秉持不隱匿、不包庇、不拖延,有案即查,屬實即罰的「三不一有」原則積極查處,經調查相關情事後,若確認屬實者,將予以嚴懲,如果情節嚴重時,將啟動不適任教師評議程序,以確保教育人員素質,全力與學校共同建構友善教學環境,提供學生良好的學習環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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