影/京華城活埋意外 廢料過重直落8層樓害命…包商賠錢獲緩起訴

記者劉昌松/台北報導

台北市京華城今年6月間拆除工程時,發生坍塌意外,大量土石、鋼筋從8樓直接壓垮樓板,重壓在1樓的邱姓工人身上7小時致死,台北地檢署調查,包商沒有依施工計畫架設支架、及時清運廢料是肇事主因,23日依過失致死等罪,處分已賠償獲得家屬原諒的胡姓現場負責人、阮姓工地主任以及公司各1年緩起訴,各需支付公庫10萬元。

▲▼京華城活埋工人受困小山貓內。(圖/記者黃彥傑攝)

▲京華城拆除工程發生坍塌意外,工人遭活埋7個多小時候不治。(資料照/記者黃彥傑攝)

47歲的邱姓工人在6月20日下午,駕駛小山貓在京華城1樓搬運拆除的鋼筋、土石,突然被樓上坍塌下來的地板重壓,邱男遭活埋7個多小時,晚上被救出時,肢體變形、臟器外露,已無生命徵象,送醫不治。

▲▼京華城工人受困,挖土機進入開挖。(圖/記者黃彥傑翻攝)

▲鑑定事故原因是拆除工程廢料沒有及時清運,樓地板無法承受重量坍塌。(資料/記者黃彥傑翻攝)

事發後包商萬鎰公司坦承疏失,積極與家屬尋求和解,賠償數百萬元,全案經台北市土木技師公會鑑定,發現該處樓地板平均每平方公尺,可承載500到600公斤的重量,事故起因於8樓地板無法承受拆除後的土石、鋼筋坍塌後,一路往下壓垮7到2樓的地板,最後落在邱姓工人駕駛的小山貓上。

檢察官調查,包商自己的施工計畫寫明,進行拆除作業時,在下1層樓板加裝支架提高承重,阮姓工地主任也連續在施工日誌上記載,要盡快清運拆除廢料,卻都沒有實際作為,導致意外發生,認定萬鎰公司和胡姓現場負責人、阮姓工地主任違反《職業安全衛生法》及過失致死罪,考量家屬已原諒包商,各給以緩起訴1年處分,條件是各須支付公庫10萬元、總共30萬元,胡男和阮男另須接受職安教育6小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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