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治條例通過需「政院核定」 黃珊珊談萊豬:做好源頭管理很難?

▲▼北市都發局記者會,黃珊珊聯訪。(圖/記者呂佳賢攝)

▲黃珊珊。(資料照/記者呂佳賢攝)

記者黃巈禾/台北報導

衛福部宣布「瘦肉精零檢出」的地方自治條例明年起無效。台北市副市長黃珊珊提出幾點爭議,像是地方自治條例通過後需報經行政院核定,中央可能不予核定,其實中央只要做好源頭管理和清楚標示,就能減少民眾與地方政府的疑慮,但中央要地方政府花費大筆人力、物力配合稽查與檢驗,到底有何意義?

對於萊豬議題,黃珊珊28日在臉書兩度發文。黃珊珊表示,萊豬不只是美豬,其他國家進口豬肉也有可能開放進口,源頭標示更重要,中央既然不想做源頭管理,食安小組會議決議台北市會先找19家肉品進口商討論研議進口商品履歷流向標示管理方式,負責任並不難,不想面對和解決問題才是最大問題。

黃珊珊指出,含萊克多巴胺的豬肉進口,中央政府規定放寬動物用藥容許殘留量,美國、加拿大、澳洲、菲律賓都有豬肉進口到台灣,這幾個國家境內都沒禁止使用萊克多巴胺做為動物用藥,換言之,這次中央放寬動物用藥容許殘留量不限定於美國豬,僅標示產地可能造成消費者以為其他國家豬肉沒萊克多巴胺,會產生很大的爭議與誤會。

黃珊珊提到,前幾天行政院發文給各地方政府,要求地方政府在明年1月1日以前要修正零檢出的自治條例條文,但修改法律的權限在立法機關,行政機關只能依法行政,如果地方議會不修正內容,會有幾個法律上的爭議。

這些爭議包括:一、地方自治條例的規定比中央嚴格,是否當然無效?二、地方自治條例通過後尚需報經行政院核定,未經核定無法施行,中央可能不予核定;三、地方自治條例除非經中央機關宣告無效,否則仍為有效法律;四、如地方自治條例與中央法規牴觸,僅台北市議會得提請釋憲案。

黃珊珊認為,這件事情已弄到雞飛狗跳,中央只要做好源頭管理和清楚標示,就可以減少民眾與地方政府的疑慮,但中央捨此不為,推給貿易障礙,要地方政府花費大筆人力、物力配合稽查與檢驗,到底有何意義?源頭管理很難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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