少女遭集體性侵!女檢一句話救了她 多年後感動相遇「我讀大學了」

七旬校長「女童近親」,母自責:誤推女入火坑。

▲少女長期遭親戚集體性侵,直到經常缺課被輔導,案件才意外曝光...(資料照/東森新聞)

記者柯沛辰/綜合報導

屏東地檢署幼專組檢察官盧惠珍多年前偵辦一起少女遭家人集體性侵案,發現被害少女割腕自殘,心疼地跟對方約定「希望下次見面不要再有新傷痕」,結果多年後再次相遇,才知道自己當年一席話,意外改變了少女往後的人生,獲頒「紫絲帶獎」。

盧惠珍辦婦幼案件11年,在防治家暴、性侵等領域貢獻卓著,近日即將獲頒台灣保護服務工作最高榮譽「紫絲帶獎」。為此,盧惠珍21日到法務部分享辦案經驗,談到曾經手一起少女遭家庭成員集體性侵案件,令她印象深刻。

盧惠珍表示,少女自小父母雙亡,與親戚同住一屋簷下,卻在國小時遭集體性侵,所以平時只能靠割碗來宣洩情緒,甚至一年四季都穿著長袖,不願被他人發現。升上國中後,少女經常缺課,經老師關懷輔導,才意外揭發性侵案件。

盧惠珍說,當時她負責承辦這起案件,但少女不信任大人,也不願吐露任何案情和想法,直到她耐心開導,少女才逐漸卸下心防,不僅秀出手腕上的新傷口,還吐露自己遭多名親戚性侵,至今仍和加害者住在一起。

當時盧惠珍不可置信,擔心少女又受害,但對方只是淡淡地說,「沒辦法,他們是我家人」她心疼不已,只能要求警政、社工及教育單位密切關切,並叮囑少女「希望下次見面只有舊傷痕,不要再有新的了,你一定可以做得到!」

案經盧惠珍深入查辦,起訴多名親戚,分別判處7到11年不等徒刑,而少女也將盧的一席話銘記在心,逐漸走出陰霾。隨著多年過去,盧惠珍幾乎要淡忘這起案子,直到某天她出門買消夜,被人從後叫住,才再次想起這段回憶。

▲▼女檢盧惠珍。(圖/屏東地檢署)

▲檢察官盧惠珍(右1)將獲頒「紫絲帶獎」,本月21日赴法務部分享辦案經驗。(資料照/屏東地檢署)

盧惠珍轉頭,映入眼簾的是一名亭亭玉立的女孩子,她覺得似曾相似,一時卻還想不起。後來,女孩秀出手腕上的傷痕,說自己不再自殘,她才想起對方是當年的那個小女生。

女孩告訴她,當年盧惠珍那一席話,讓她感到相當溫暖,給了她重返校園的力量和勇氣,所以她下定決心不再傷害自己,也一直把這句話記在心底,現在她已經順利展開大學學業,非常感念盧惠珍當年伸出援手,「謝謝你!」

盧惠珍認為,婦幼案件很不一樣,為了確實保護受害者,經常要啟動跨界合作,也必須保持低調,是即便偵破也「沒有掌聲」的案子,但辦這類案子必須擁有「雞婆」的特質,勇於去挖掘更多事實與真相。

對此,法務部長蔡清祥21日予以肯定,分別表揚何惠君、盧惠珍2名女檢察官即將獲頒「紫絲帶獎」,並致贈紀念品。

▼女檢盧惠珍(右1)。(圖/資料照)

▲▼女檢盧惠珍。(圖/屏東地檢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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