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母手腳緊鎖19分鐘悶死10月大嬰 父母見掙扎影片淚崩:他沒動了

記者黃翊婷/綜合報導

台北市內湖區康寧街「我們的」托嬰中心去年4月發生保母悶死10月大男嬰事件,體重約90公斤的廖姓保母在哄男嬰午睡時,用身體緊緊悶壓長達19分鐘,直到男嬰停止掙扎才起身離開。士林地院20日辯論終結,痛失寶貝兒子的雙親認為廖女是故意殺人,希望法官依殺人罪判刑,全案將在11月17日進行宣判。

▲▼男嬰托嬰中心猝死疑遭保母活活悶死。(圖/記者柳名耕翻攝)

▲男嬰遭保母手腳緊緊環抱長達19分鐘。(圖/ETtoday資料照,下同)

據了解,廖女在托嬰中心擔任保母,負責照護0至1歲幼童,案發當天,她為了安撫男嬰入睡,竟以身體壓制,再用雙手環抱頭部長達10分鐘,期間未注意保持呼吸暢通,使男嬰呈現趴睡姿態、頭頸背部遭悶壓而導致呼吸困難,最後窒息,整個過程長達19分鐘;1個小時後廚工送水果泥進教室發現異狀,緊急回報托嬰中心主任,並將男嬰緊急送醫,但仍在當天下午3時29分宣告不治。

廖女到案後坦承確實有環抱男嬰,但否認有殺人犯意,她與男嬰父母並無仇恨,況且男嬰在快滿2個月時就送來托嬰中心,都由她負責照料,當時她還覺得男嬰發展比較好,可以提早升到小豆芽班,「我也不希望發生這樣的事。」

▲▼男嬰托嬰中心猝死疑遭保母活活悶死。(圖/記者柳名耕翻攝)

▲男嬰被發現異狀時已經窒息了。

檢方調查,廖女當下發現男嬰情況有異後,有施以人工呼吸,且男嬰父母也證稱雙方並無冤仇,因此難以認定她有容任男嬰死亡之不確定故意,最後依《刑法》修正前之業務過失致死罪嫌提起公訴,移交法院審理。

根據《聯合新聞網》報導,士林地院20日開庭審理,雖然廖女坦承業務過失致死罪,並強調自己有證照、照顧嬰幼兒經驗長達20年,讓小孩趴睡也是跟著托嬰中心前輩做的;不過,男嬰父母當庭再看一遍兒子掙扎遭悶死的監視器畫面,崩潰泣訴「我的小孩沒動了」,直指保母根本是故意殺人,希望法官能依殺人罪或妨害兒童發展致死罪量刑。而全案20日辯論終結後,將在11月17日進行宣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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