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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度了解在地執法 南警3天大執法要讓人民有感

▲台南市15日至17日實施3天交通大執法,加強取締重點違規,要讓人民有感。(圖/記者林悅翻攝,下同)

▲台南市15日至17日實施3天交通大執法,加強取締重點違規,要讓人民有感。(圖/記者林悅翻攝,下同)

記者林悅/台南報導

台南市15日至17日實施3天交通大執法,以「因地制宜、深度了解,有感執法」來加強取締重點違規,要讓人民有感。

▲台南市15日至17日實施3天交通大執法,加強取締重點違規,要讓人民有感。(圖/記者林悅翻攝,下同)

台南市警局根據歷年交通事故統計分析,發現每地區肇事特性不一,以東區為例,依事故斑點圖顯示中華東路、東門路是肇事熱區,肇事時段16-20時最高,另新市區肇事熱區為中山路,肇事時段則以6-10時最高。

▲台南市15日至17日實施3天交通大執法,加強取締重點違規,要讓人民有感。(圖/記者林悅翻攝,下同)

台南市警局於2020年8月24日開始推動「深度了解,有感執法」,要求各分局深入了解區域,去分析每地區肇事特性,利用有限警力,規劃執法勤務時段及項目,來精準執法,以達到降低事故維護用路人的安全目的。

▲台南市15日至17日實施3天交通大執法,加強取締重點違規,要讓人民有感。(圖/記者林悅翻攝,下同)

交大指出,統計10月15日大執法第一天,統計發生受傷交通事故100件,與2019年事故發生日平均106.22件,降低5.8%,事故有效下降。警察局也表示本次大執法並不是只是3天,而是會持續執行,希望藉由重點違規執法來有效下降交通事故。

▲台南市15日至17日實施3天交通大執法,加強取締重點違規,要讓人民有感。(圖/記者林悅翻攝,下同)

台南市警局長詹永茂表示,警察執法並不是以開單為目的,而是針對重點違規來執法,另外也要求員警遇用路人交通違規未嚴重危害交通安全及秩序,且情節輕微者,得依照違反道路交通管理事件統一裁法基準暨處理細則第12條規定,加強勸導並勸告其避免再次違反規範,希望藉此能讓台南市交通更順暢,用路更平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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