簽DNR就是不孝?醫曝病人「不得好死」殘忍真相:不急救怕被你告

▲▼護士,護理師,急診,病人,急診室。(圖/取自免費圖庫Pixabay)

▲一般人對加護病房的印象都不太好,二十四小時燈火通明、氣氛緊張。(圖/取自免費圖庫Pixabay)

文/陳志金

在加護病房裡,我們正在學習放下,伯伯離開已經1個月了。

端午節這一天,伯伯的女兒回到8AI加護病房來,跟所有醫護人員表達感謝,感謝每一位曾經照顧她父親的人。她告訴我們,她爸爸的後事都處理好了,而且現在兄弟姐妹和媽媽都過的很好,要我們不必擔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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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是一個令人印象深刻的家庭,即使父親長期臥病在床,幾個子女仍然非常孝順,照顧更是無微不至。對於醫療同仁的付出,始終心存感激。最後,他們家人共同決定讓患者善終,不再讓自己的爸爸辛苦地活著。在醫護的引導與協助之下,完成了道謝、道歉、道愛、道別的四道人生,了無遺憾。對比現今動不動就提告、上媒體爆料的社會氛圍裡,這一段良好的醫病關係與互動,讓人感動,也格外珍貴。

一般人對加護病房的印象都不太好,覺得加護病房冷冰冰的,二十四小時燈火通明、氣氛緊張。裡頭有著各種高科技的機器與設備,隨時都有讓人心驚膽戰的警示聲,經常都在進行CPR(心肺復甦術)……。不只是一般人,連非加護病房的醫療工作者,大多數也有著同樣的感覺。加護病房(Intensive Care Unit, ICU)是專為需要高度密集醫療照護的重病患者所設置的病房,裡頭住的是命懸一線、處境危急的病人。

好死,真的那麼困難嗎?

危急時刻,這些重症患者身上往往插著大大小小的管子,可能是呼吸器,可能正在洗腎,可能得施打升壓劑與強心劑,甚至嚴重到裝上葉克膜(ECMO,體外循環維生系統),最後再經過 30 分鐘的「壓胸」與「電擊」才能宣布死亡。

臺灣第一個急診與重症加護專職醫師就曾感慨的說:「這些病人和我們無怨無仇,為什麼我們要讓他們『不得好死』呢?」對於明知救活機率極低的人,為什麼醫師還是要給予急救措施(CPR)。有些時候,這是因為病人家屬與醫療人員之間缺乏互信的關係。「這就是救給你看的,因為不救怕會被告。」醫護人員只差沒把這句話直接說出來吧!

▲▼。(圖/原水文化提供)

▲成天面對命懸一線、處境危急的病人,除了即刻救援,我們也在學習「放下」。(圖/原水文化提供)

Q:什麼是『葉克膜』?

A:葉克膜(ECMO,體外循環維生系統)是一種醫療急救設備,除了能暫時替代患者的心肺功能,減輕患者心肺負擔外,也為醫療人員爭取更多救治時間。主要是在心肺手術(如重度心肺衰竭、心臟移植等手術)時,為患者進行體外的呼吸與循環。

近年來,隨著醫學進步,技術愈來愈純熟,使用葉克膜的併發症(如腎衰竭、血栓等)逐漸能被克服,於是應用範圍開始變大變廣,甚至被做為重度昏迷、腦死患者的維生設備。不過,卻也因此面臨無效醫療的爭議與倫理問題。

有些醫師認為必須壓到最後一分鐘,才能讓家屬知道「我們盡力了!」才能交待、才不會被挑剔。有些醫師是無法承受病人在自己手中往生的挫敗感(覺得病人死在自己手上,就代表醫術不精),因此情願讓病人「賴活」,也不讓他「好死」。

在這樣的情況下,醫療人員害怕家屬誤以為醫院不願進行積極作為,忌諱提出 DNR(即不進行心肺復甦術等任何延命措施)的建議與說明,家屬則怕被人說不孝不應該,即使理解卻不敢主動提出DNR 的請求。結果就是大家都在逃避,於是只好「順其自然」完成 CPR,救到最後一刻。

不要再說:家屬決定拔管,放棄治療!

新聞媒體經常下的標題「家屬決定拔管,放棄治療!」這樣的說法不只不符合臨床實際情況,還會加深家屬的內疚感。尤其是「放棄」這個字眼,不僅增加家屬的心理負擔,更加深他們的「內疚感」與「自責感」,對承諾「盡全力搶救到最後一刻」的醫療人員來說,也很不公平。

▲▼醫生,醫院,急診,兒童,聽診器,加護病房。(圖/取自免費圖庫pixabay)

▲面對無法救治、心跳停止的病人,不實施CPR,絕對不是「放棄治療」而是「治療無效」(圖/取自免費圖庫pixabay)

在心跳停止以前,任何醫療團隊都不會放棄患者。然而,在心跳停止時不進行 CPR,也不代表醫療團隊就是放棄了。全力以赴卻無法攔截死亡的發生時,醫護的唯一選擇是和家屬一起面對,並試著讓病人好走。有時,醫師(尤其外科醫師)反而比家屬更放不下,總覺得「還可以再多一點努力!」只是心裡也了解,接下來的努力恐怕只是在讓不可避免的死亡晚一點發生罷了。

面對無法救治、心跳停止的病人,不實施CPR(包含壓胸和電擊),其實只是讓病人自然的走(allow natural death),絕對不是「放棄治療!」而是「治療無效!」改用以下幾個說法,不僅符合臨床實際情況,也是站在同理家屬的立場,減少對他們的傷害,同時協助家屬與醫療團隊真正放下。

「治療無效,家屬決定讓他好走。」

「選擇不進行 CPR,家屬讓他好走。」

「醫療團隊盡力了,家屬選擇不再讓他痛苦。」

「感謝醫療團隊搶救,家屬選擇安寧善終。」

不要被「病人於幾點幾分拔管後,宣告不治!」的報導干擾了,一般都是宣告不治之後,再移除管子的。除非是在心跳沒停止之前就「撤除維生系統」的程序中拔管(以目前的現況來說,要走這個程序,心理的負擔更高),否則「拔管」都是在心跳停止以後才會進行,也就是「死亡」後拔管。

急救簡單,決定不急救反而困難

其實,對醫師來說,替病人進行插管等急救措施,是簡單的事。然而,要決定「不進行 CPR」,無論對於家屬或是醫師,都是比較困難的。但是,為了要減少病人的痛苦,為了要讓病人更有尊嚴的往生,我們還是得要花時間好好的討論。

▲只知「醫生」,不知「醫死」。所以,最放不下的,常常是醫療人員。。(圖/翻攝自pixabay)

▲醫師只知「醫生」,不知「醫死」,反而最放不下的,常常是醫療人員。(圖/翻攝自pixabay)

有人覺得在臺灣過去的醫學教育裡,沒有教醫生有關生命的哲學,也不知道該如何跟病人家屬溝通,於是學成之後,只知「醫生」,不知「醫死」。所以,最放不下的,常常是醫療人員。

進行不必要的 CPR,迎來的是「四輸」的局面,患者本身、患者家屬、醫護人員與其他患者等四方,全盤皆輸。明明知道是救不活的人(指傷病嚴重者,經醫師診斷不可治癒,且有醫學上之證據,近期內病程進行至死亡已不可避免者)卻施予 CPR,不論是對病人或對家屬而言,都是折騰,此外,醫護同仁也會因為忙亂而無暇顧及其他重症病人,因而增加其他病人病況惡化的風險。當然,也無法有效運用有限的醫療資源。

安寧善終,始於關懷。身為重症醫師應以關懷為出發點,不厭其煩地向家屬說明病人病情及預後,若是病情屬於無法救治的,也應該坦白告知,以進一步說

明急救與否的結果,雙方共同討論出對病人最好(受苦最少)及符合家屬期待的治療方式。我期許自己能成為他們親人生命末期的領航者,同時也要成為他們在做出困難決定後的最大支持者。

即使決定 DNR(拒絕臨終急救),在醫療上,並不是代表改採消極作為或無所作為,反而是應該更積極的減少病人痛苦(著重止痛、止喘、消腫等),增加家屬陪伴時間、鼓勵家屬與病人接觸,並引導家屬完成道謝、道歉、道愛、道別的四道人生。病人得以善終後,也要進行家屬的哀傷輔導,讓家屬可以走出悲傷。同時,醫護同仁也必須進行「團體療傷」。

這是個不容易的使命,需要醫護人員、社工師、患者、患者家屬等各方協力合作才能達成。身為經常性面對生離死別的第一線醫護人員,這幾年來,我與團隊成員不斷學習,與病人家屬一起成長。如今能看到病人家屬對我們的回饋與感謝,我們就知道「這是對的事情!」

▲▼。(圖/原水文化提供)

▲陳志金醫師提醒,別讓你以為的急救,成為最殘忍的折磨。(圖/原水文化提供)

阿金醫師在說,你有沒有在聽!

別讓你以為的急救,成為最殘忍的折磨。透過重症安寧醫療的推廣,讓無法救治的病人,都能善終。從旁協助與輔導,讓家屬了無遺憾,讓醫療人員學會放下。

良好的生命末期照顧,始於對生命的尊重,對家屬與病人的真誠。良好的溝通不僅可以改善醫病關係,減少醫療糾紛發生也讓病人得以善終。

本文摘自《ICU重症醫療現場》/陳志金(奇美醫學中心加護醫學部主治醫師)/原水文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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