桃園孽子37刀剁斷母親頭顱12樓丟下 高院羈押理由曝光

記者吳銘峯/台北報導

桃園梁姓男子2018年間吸食安非他命後與母親爭吵,竟將母親頭顱剁斷後,從12樓往社區中庭丟下,高院二審於8月間將他改判無罪,引發譁然。最高法院日前火速撤銷無罪判決,發回更審。由於梁男即將於下週二出獄,高院更審合議庭今日上午召開羈押庭,最後裁定自梁男出獄後,繼續羈押3個月。

▲桃園弒母斷頭案,梁崇銘當庭裁定羈押。(圖/記者林敬旻攝)

▲桃園弒母斷頭案,梁男遭當庭裁定羈押。(圖/記者林敬旻攝)

本案發生於2018年10月18日,梁男晚間吸食安非他命後精神不穩,與母親發生口角,最後拿刀追砍母親,砍死母親後還將頭顱剁斷,從12樓住處的後陽台丟下社區中庭。檢方依照「家暴殺害直系血親尊親屬罪」提起公訴。一審法院審理將他判處無期徒刑。

案經上訴,高等法院二審審理後,認為梁男案發時已經「完全喪失」辨識行為違法的能力,所以8月間改判梁男無罪。而因為無罪,二審也不宣告監護、保護管束等保安處分,直接責付桃園市政府衛生局;但梁男因另犯傷害案件,入獄服刑,刑期預計10月13日屆滿。

梁男的案件上訴第三審後,最高法院火速撤銷發回更審。高院更一審合議庭收案後,趕在梁男刑滿前召開羈押庭。蒞庭檢察官指出,梁男犯下「殺害直系血親尊親屬罪」,犯罪嫌疑重大,且為本刑5年以上重罪,基於重罪逃亡的高度可能性,認為他有逃亡之虞;另外根據桃園市府衛生局於9月28日召開的專家會議,評估梁男目前雖然精神狀況正常,但因吸毒或喝酒有可能導致再度犯案,因此為了避免他危害社會安全,建請法院裁定羈押。

對檢方說法,梁男回說「沒有意見。」至於律師則答辯,因本案證據、證詞均已到案,且梁男於案發前有固定住所,所以並無勾串、逃亡之虞。此外,梁男先前與母親、姐姐們均和睦相處,倘若不再吸毒或喝酒,應該不致再犯案;而梁男的2個姐姐也多次到監獄探監,表示對梁男並未放棄,故律師建請法院將他交保,責付姐姐或限制住居。

合議庭隨即預知休庭10分鐘,並立即做出裁定。合議庭認為依照一審法院調查的結果,梁男犯下「殺害直系血親尊親屬罪」,為本刑10年以上的重罪,確實有高度逃亡的可能性。另外梁男經鑑定結果,認為他可能會因施用毒品或喝酒,影響其精神狀況,因此若讓梁男回歸社會,可能會對社會再度造成傷害。因此合議庭審酌梁男的人身自由與對社會造成的傷害,裁定自10月13日刑滿後,將他羈押3個月。可抗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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