澳門增設維護國安組織 學者:將帶來寒蟬效應

▲▼澳門,澳門特首,賀一誠。(圖/澳門新聞局)

▲澳門特區政府成立多個執法組織維護國家安全。(圖/澳門新聞局)

文/中央社記者張謙香港7日電

香港正在執行港區維護國家安全法之際,澳門在維護國安工作上設立了多個更具體的執法組織,有學者以「銅牆鐵壁」來形容這些機關;也有專家分析,它們將會帶來「寒蟬效應」。

昨天出版的澳門特別行政區公報刊登了司法警察局的組織及運作行政法規,內容包括重組組織架構,即司法警察局將增設保安廳及其轄下部門,包括國家安全情報工作處、國家安全罪案調查處、國家安全行動支援處、國家安全事務綜合處。

另外還有恐怖主義罪案預警及調查處、網絡(路)安全處。

以上機構分別專責維護國家安全、反恐、維護網路安全等工作。

在此之前,澳門已修改法令,明確將危害國家安全的犯罪列入司法警察局的專屬職權,這項法令將於本月12日生效。

澳門當局6日公布司法警察局重組架構,增設多個與國安有關的機構,顯然就是為了配合司法警察局的新職權。

司法警察局重組架構,將帶來人員編制的重組。澳門當局昨天也公布司法警察局將增設一名副局長,以及新增部門相應增設的主管職位等。

對於當局的上述公布,澳門新華澳報今天在網路發表文章指出,司法警察局為落實其維護國安工作,還會增設類似國際上通行的「秘密警察」的特殊職務警員,而行政長官可依據法令免除公布涉及司法警察局在職人員的委任資料等。

文章聲稱,這使得司法警察局能夠在維護國家安全和應對恐怖主義犯罪、網路犯罪工作上,擁有完善的架構制度及作出更迅速的反應,提升整體執法效率,在澳門構築維護國家安全的「銅牆鐵壁」,全面完整地履行基本法賦予的憲制責任。

▲▼港版國安法。(圖/路透)

▲學者坦言,澳門增設國安機構與香港局勢有關。(圖/路透)

在落實維護國安工作上,澳門早於2009年就根據基本法第23條的規定,制訂及通過了維護國家安全法,但當時政府並未相應地增設執法機構,因此有人認為,澳門國安法只是「備而不用」。

但如今澳門重組司法警察局架構,增設相應執法機構,國安法今後在當地就不再是備而不用。

澳門理工學院「一國兩制」研究中心教授楊允中今天接受中央社記者訪問時說,澳門有必要依法成立相關執法機關,但在過程中不排除與香港局勢有關。

他說,澳、港同屬北京中央的特區,既然香港面對「港獨」問題,澳門也不能掉以輕心,而國際局勢也愈趨複雜,澳、港同是開放型城市,也應該部署好相關工作。

對於司法警察局新增多個涉及國安工作的機關,是否會權力過大,楊允中認為不存在這方面的問題。

新澳門學社前理事長周庭希受訪時說,澳門在訂定國安法後,理論上執法部門也是司法警察局,只是過去內部工作不清,如今重組機構,內部工作分明。

他說,澳門當局為了符合北京中央的想法,早已自行訂定國安法,同時一直構想成立相關執法機關,香港發生的事,也許只是令當局加快工作步伐而已。

周庭希認為,澳門一直不存在「反中」土壤,不需要這些機構,而它們的成立也勢必在當地造成「寒蟬效應」。

澳門的執法機構主要有警察總局、治安警察局及司法警察局,同為保安司管轄。

警察總局的工作是保障澳門各領域的公共安全,尤其維持公共秩序、治安及安寧;治安警察局是維持公共秩序及安寧、預防及調查犯罪、保護公共及私人財產等;司法警察局是預防犯罪行為、進行犯罪調查及協助司法當局。

▲廈門環島路一國兩制統一中國。(圖/視覺中國)

▲廈門環島路標語。(圖/視覺中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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