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友「龍爪手」襲擊!他漏夜搬家...氣到忘開車燈遭警查獲噴子

記者陳崑福/屏東報導

劉姓男子與女子吵架,深夜負氣搬離兩人住所,駕駛自小客車載隨身換洗衣物準備投宿汽車旅館,卻因未開車燈,被屏東警分局執行巡邏勤務,發現可疑利用紅燈攔下盤查,眼尖看到他駕駛座有安非他命吸食器,並在車內查獲毒咖啡包及改造槍械,訊後依毒品危害防制條例等罪嫌送辦,持續擴大追查,讓他大喊「衰爆」。

▲屏東警分局崇蘭派出所警員簡孝賢、楊欣芸查獲劉男涉嫌持有毒品、槍械送辦。            。(圖/記者陳崑福翻攝)

▲屏東警分局崇蘭派出所警員簡孝賢、楊欣芸查獲劉男涉嫌持有毒品、槍械送辦,圖毒咖啡包 。(圖/記者陳崑福翻攝,以下同)

▲屏東警分局崇蘭派出所警員簡孝賢、楊欣芸查獲劉男涉嫌持有毒品、槍械送辦。            。(圖/記者陳崑福翻攝)

▲▼劉嫌、改造槍械。

▲屏東警分局崇蘭派出所警員簡孝賢、楊欣芸查獲劉男涉嫌持有毒品、槍械送辦。            。(圖/記者陳崑福翻攝)

屏東警分局崇蘭派出所警員簡孝賢、楊欣芸日前擔服巡邏勤務,於深夜23時30分許行經屏東市崇朝路口前,見一輛黑色自小客車未依規定開啟車燈,行跡可疑,利用停等紅燈時,立即上前攔查。

警方眼尖發現車上駕駛為分局列管治安人口45歲劉姓男子,眼角掃到駕駛座車門旁有一個已使用過的安非他命毒品吸食器,經逮捕後於車內附帶搜索起獲毒品咖啡包83包及改造手槍一支。

上半身赤裸的劉嫌手臂上有抓痕,車內載著換洗衣物,警方覺得可疑詢問,他表示,因剛與女友吵架憤而搬離兩人共同住處,因此將所有「家當」放置車內,不料因未開燈被警方查獲。訊後後依違反毒品危害防制條例、槍砲彈藥刀械管制條例移送屏東地檢署偵辦。

屏東警分局長劉清俊表示,員警落實平日教育勤務訓練,主動盤查可疑人車,查獲這起刑案,值得表揚,為員警表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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