控屏東士官長性侵!她FB曝「超渣事蹟」挨告…關鍵錄音檔逆轉結局

▲桃園市陳姓男子於2016年間趁女子酒醉時性侵得逞,女子事後驚覺內褲上有精液怒告陳男。(示意圖/免費圖庫pixabay)

▲女網友在爆怨公社中PO文怒指一名士官長性侵,被告上法院。(示意圖/取自免費圖庫pixabay)

記者戴若涵/高雄報導

屏東一名士官長遭女網友指控性侵,女方還在臉書社團「爆怨公社」PO文稱士官長「有女友了還私下騙女網友單身,騙女網友出去還性侵女網友」,他見到PO文覺得自己名譽受損,怒告女網友妨害名譽,但法院審理後指出,女網友有錄音檔、對話截圖,爆料內容可能為真,判女網友無罪。可上訴。

女網友2019年9月9日在臉書社團「爆怨公社」中PO文指出「軍中醜聞再現~」,文內直接點名「有個在屏東空軍的X姓原住民士官長」,稱對方「有女友了還私下騙女網友單身,騙女網友出去還性侵女網友」,她表示,「受害人手中已有他認罪的錄音檔,他本來要跟受害人談和解卻反悔恐嚇被害人,被害人告知軍中卻遲遲沒有處理,聽信他說是你情我願的說法」,怒斥「這種軍中之恥浪費納稅人的錢可惡至極 」。

該名士官長看見PO文後強調,雙方事發當天相約吃早餐,吃完一同到摩鐵,是「合意」發生性行為,後來斷了聯絡,沒想到事隔2個多月,女網友竟PO文誹謗他,決定向女網友提告;女網友則強調,「我沒有要誹謗士官長的意思,我貼文內容都是真的,也有相關證據,我確實也有對他提出妨害性自主的告訴,當時我情緒壓力大,無法向他人訴說此事,才會在網路上貼文。

▲一整天工作下來,回到家後累到不想動、只想滑手機。(示意圖/翻攝自pakutaso.com)

▲女網友與士官長相約吃早餐,沒想到卻遭性侵。(示意圖/翻攝自pakutaso)

法官勘驗相關對話後發現,女方曾傳訊「其實我很難過,我以為自己能消化,但只要想起那天的事,我就非常恐慌焦慮」、「那天你說過不會碰我,我相信你但你還是碰我了」、「那天我非常不舒服,一想到就不舒服,覺得被侵犯的感覺」,男方也回應,「「原來是說我,我很抱歉」、「我也很自責,不要難過好嗎,我會再去找妳,我們好好當朋友」。

另外,女方事後也傳訊息,「不好意思,我跟律師聊過了,金額要調到180萬,看你接不接受」、「頭期最少要100」,士官長則回應,「我真的很盡力在處理,能夠150嗎?我實在能力有限,我真的很有誠意」、「如果真的真的沒有辦法,我知道我一定會被關,但請你不要告訴我家人,我自己承擔」。

橋頭地方法院進一步勘驗「認罪錄音檔」後發現,雙方曾對話「那你既然有砲友了,為什還要對我做那樣的事?」、「其實妳當下可以報警抓我啦,說真的啦」、「對啊,的確是啊,的確是我制止你繼續對我做下去那個行為」、「對不起啦,我真的錯了,好不好,對不起啦」,士官長還道歉苦求女網友不要提告。

法院透過女網友提供的事證認為,有相當理由可以確信女網友PO文內容是真的,另外,因文章內容涉及性侵害犯罪,屬於公共利益相關是向,可接受公評,也不超出合理評論的範圍,最後判士官長敗了,女網友無罪,全案仍可上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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