遭金管會重罰! 新光人壽聲明「營運正常」:保戶、投資人不受影響

▲▼新光金控董事長吳東進(中)。(圖/記者李蕙璇攝)

▲新光金控董事長吳東進(中)。(圖/記者李蕙璇攝)

記者邱茀濱/綜合報導

金管會今(15)日開鍘保險業,新光人壽因投資業務爆出多項缺失違反保險法令,除了挨罰2,760萬元外,董事長吳東進也被停職。對此,新光人壽晚間發聲明回應,針對金管會的處分,雖感遺憾但仍尊重主管機關決定,並強調目前公司業務營運一切正常,全體保戶及投資人權益不受影響。

金管會保險局長施瓊華表示,金管會辦理有價證券投資業務專案檢查及一般業務檢查,發現該公司辦理資產配置及清償能力評估控管作業、投資決策及風險控及股權商品交易人員利益衝突防範作業,內部控制有嚴重缺失,違反保險法規,有礙公司健全經營情事,因此依保險法作成處分及要求改善。

針對公司部分,施瓊華指出,新光人壽罰鍰共計2,760萬元,予以5項糾正處分、併令調降國外投資額度比例上限至資金的39%,未調整至符合上限前,不得新增國外投資,依據風險胃納進行投資,於調節合規前限制其不得新增國內外股票及ETF投資。

至於人員部分,施瓊華說明,停止新光人壽董事長吳姓董事及董事長職務至本屆任期屆滿,令該公司停止董事及董事長職務期間,不得支付或給予任何相關報酬及福利,以及解除袁姓副總經理及投資長職務,並不得派任與投資相關職務。

對此,新光人壽晚間回應稱,受新冠疫情的影響,在全球低利率的環境下,吳東進帶領全體同仁戮力經營,截至8月底自結稅後淨利仍高達118.95億元,並未辜負股東及保戶的託付。

但今晚仍受金管會如此處分,新光人壽表示雖然深感遺憾,但仍尊重主管機關的決定,將就可能的疑義持續與主管機關溝通說明,並採取相關因應措施及完善相關事宜。

至於董事長職務代理,新光人壽後續將開臨時董事會決定;而原投資長職務,已規劃由資深協理廖英風代理投資部門日常工作,目前公司業務營運一切正常,全體保戶及投資人權益不受影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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